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也是决定绩效管理工作成效的关键环节。近日,成都市财政局出台《成都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结果应用办法》与上级有关要求和现行绩效管理制度相衔接,通过问题整改、预算挂钩、公开公示和监督考核等“四项举措”,强化和规范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加强问题整改
明确了绩效管理全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内容和方法。并要求资金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问题台账,进行分类整改,逐一销号,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整改报告。
二、实施预算挂钩
明确了绩效管理各环节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内容、标准。其中,绩效评价结果采取分级分档方式与预算安排或规模挂钩,除民生必保支出和其他确需安排的支出外,评价结果为优的,予以优先保障,评价为良的,原则上不增加预算,评价结果为中或差的,适当压减预算,直至取消项目。
三、做好公开公示
规定了向人大报告相关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绩效管理结果的要求、内容和方式。
四、强化监督考核
明确了县财政部门、部门(单位)在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中的职责,对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和结果通报,加强“两书一函”制度执行、违纪违法问题移交追责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