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春季以来,为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凤庆县民政部门“四坚持”做好民政系统春季火灾防控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要求各乡镇要切实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把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遏制火灾毁财、火灾亡人事故发生。坚持综合治理。聚焦民政服务机构,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全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 坚持责任明晰。通过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坚持从严追责。不断加大督查力度,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调查处置,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民政服务机构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