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庆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部门联合小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农药经营户开展专项监管督查。小湾镇现有农药经营户4户,都属于一般农药经营户。经查,4户经营户都正常使用云南省农药数字化监管平台建立进、销货台账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对经营户销售台账、进货台账、进货供销商、购买人(会员)台账和店内销售的农药产品进行查看,未发现超范围、违法违规经营农药情况。

下步,农业农村局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关于 推进农药规范化经营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凤政办发〔2024〕38 号)要求,开展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和新证办理工作,同时持续加强市场监督管理,适时对农药经营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配套规章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科学安全用药服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一般农药经营户不能经营的农药范围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52种农药和限制使用的16种农药。限制使用的16种农药在我县有经营资质4家,实行专柜管理,实名制购买制度,其它草甘膦、敌敌畏等属于一般农药经营户可以经营的农药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