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凤庆县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法治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推动县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融合一体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强化诉源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定分止争。

加大硬投入,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一是党建引领。郡县治,天下安。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实践中,凤庆县立足于县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宏观之末、微观之始的定位,深入总结推广洛党派出所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经验,深化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将县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融合一体建设,在化解矛盾纠纷一线尊法守法、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用法普法学法,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是部门主抓。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委政法委组织专门力量抓落实,在交通便利的滇红南路选址推动多中心融合一体建设,规范设置办公场所,落实必要办公条件,安装视频调度设备,进行群众接待、指挥调度、多元化调解、联合研判交办等内部功能分区,扣好规范化建设的第一粒扣子。三是规范入驻。县级公安、司法、信访、法院、检察院入驻中心常驻,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司法服务常驻,组建调解专家库,与部门5个综治业务专班,密切沟通,实时联系,实现资源和力量双整合,建成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重要平台,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提升软实力,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次”。一是选好专班。在常驻专班和综治业务专班人员的推选上,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要求,把德才的标准具体细化为能够准确系统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综治中心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并善于将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推动工作方式方法路径的具有群众工作基础、基层工作经历、执法办案经验部门业务骨干力量。要求重点行业部门及重点乡镇按需轮驻人员也参照这一标准选驻。二是育好队伍。通过多中心融合建设平台化解矛盾纠纷是当务之急,面向未来,建设一支善于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定分止争的专业队伍具有更加深远的历史意义。凤庆县把中心平台作为干部实训锻炼基地,一方面坚持每周常态化组织入驻人员进行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借助外部有益经验、总结交流中心工作,分析存在问题,适时加以改进;另一方面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通过建立制度机制,调动入驻人员在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中创先争优,出方法出经验,全方位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质效。三是建好机制。建立“1张图导引、1个专班常驻、7个制度保运行”机制,做实受理登记、先行调解、分析研判、分流转办、督促办理、效果反馈的全链条工作闭环,常驻与轮驻相结合专班工作模式确保人员力量,落实“定期排查、风险评估、分流交办、化解督办、诉调联动、警情预警、综合调度”机制,开展日常调度,第一时间稳妥处置矛盾风险。四是服务群众。中心面对群众多元化诉求的特殊性,不仅要求工作人员要有高超的业务水平和真挚为民情怀,还需要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效果。在“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过程中,中心参照适用全县“1133”服务承诺制,县、乡、村、组四级联动,以“县级综治中心+13个乡镇综治中心+N个村级调处力量”模式,发挥211个基层调解组织和203支矛盾纠纷排查小分队,有效整合各级资源,确保及时受理、及时调处、及时交办、适时跟踪督查。自多中心融合建设平台运行以来,共登记受理群众来访117件,现场办结116件,转办交办1件,通过政法司法力量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在法治轨道上实现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次”的探索实践中,有力推动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定分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