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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为民办实事,凤庆公安一直“在线”!

来源:      作者:字银军     时间:2021-04-09     点击率:

  自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凤庆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做深做实做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工作实绩、为民实效检验教育整顿和学习教育成果,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赞誉。粗心群众遗失物品,民警及时帮助找回。2021年4月1日8时31分,凤庆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放在顺宁文化广场一理发店门口的化妆品被盗了,价值3900元,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接到报警后,凤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开展调查工作。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后发现,该物品不是被盗,属于当事人粗心遗失。遗失化妆品被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的中年男子捡走,但监控视频无法看清楚车牌。民警没有放弃,继续对现场周边商铺和群众进行走访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11时20分找到捡走化妆品的男子。据该男子陈述,其路过理发店门口时,看见一个包包长时间无人领取,以为是垃圾就顺手捡走了。经民警将详情告知该男子后,其主动将化妆品归还失主。化妆品失而复得,失主发信息对派出所民警不嫌麻烦、真心为民的举动表示感谢。

  

  

  货车行驶途中突然起火,幸亏民警及时帮助扑灭。2021年4月3日上午7时许,凤庆县公安局勐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勐佑镇习谦街有一辆拉水泥的大车起火,请求帮助。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辆大货车停在公路上,车头里浓烟滚滚。经了解,得知该货车是在行驶途中自燃,民警立即疏散周围群众,化身消防员同前来救援的消防人员一起将大火扑灭,最大限度挽回了大车司机的财产损失,得到周围群众和司机的好评。

  

  

  

  民警进校园当“老师”,讲好安全知识课。2021年4月2日,凤庆县公安局洛党派出所深入辖区洛党中学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师生进行现场互动,以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实际典型案例,为师生们解答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如何远离“黄赌毒”等与学生成长密切相关的问题,引导师生拒绝诱惑,远离违法犯罪,并结合近年来的“涉学”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案例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要求师生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做遵纪守法的优秀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