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清理数据,精准识别未参保对象。一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县扶贫办公室紧密联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基本信息精准。二是通过和参保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清理制作未参保人员名册,下发到乡镇进行核查,乡镇及时将核查结果及未参保原因反馈县社保局,县社保局根据适时反馈回来的信息,与乡镇分管领导沟通协调,找出问题所在,想法清零,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确保信息数据精准。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贫困对象参保率。联合乡(镇)、村(社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应参保人员进行宣传动员,履行缴费义务。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进村入户做思想工作,引导贫困人员主动参保。
三、结合实际制定措施,保证应参保人员全部参保。县社保局通过深入一线调研,进一步分析全县工作进度及参保状况,结合实际制定了“五项措施”:一是再次筛查参保人员信息,锁定缴费人员,确定贫困对象和代缴对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二是核实参保材料,精准进入管理系统。三是完善台账及参保凭证。四是做好工作调度。五是强化监督指导,纳入考核管理。
四、形成合力,拓宽缴费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动员贫困户积极缴纳保费。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工作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17〕134号)要求,采取先缴后返的原则,帮助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口缴纳保费,2017年度符合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口17519人,落实代缴保费175.19万元。目前,正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好政府代缴2018年度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不含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的申报工作。
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2562人(其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446人,2014至2017年已脱贫人口57116人),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共55003人,已参保55003人,参保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