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凤庆县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集体土地和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18-2020年)》听证会公告
(第1号)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定于2018年10月下旬组织召开《凤庆县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集体土地和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18-2020年)》听证会。对草案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听证会正式参加人由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陈述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旁听人等组成。
2.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和新闻媒体记者席,确定旁听人员2名,新闻媒体记者1名。
(二)产生方式
1.听证代表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邀请的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10名时,或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由相关部门或组织推荐产生。
2.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法产生,报名人数超过2名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3.新闻媒体记者由凤庆县文广局推荐。
二、听证代表征集方法和报名条件
(一)名额分配
本次听证代表拟定70名,其中:凤山镇龙泉社区、东城社区、文明社区、凤山社区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每个社区3名小组长,社会普通公众代表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法制办1名、法律工作者2名,有关政府部门、相关企业人员(县监察委、县委政法委、信访局、司法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招商局、国土局、民政局、人社局、民宗局、卫计局、文广局、水务局、环保局、公安局、林业局、工信局、交运局、城投(城发)公司、供电公司、供水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农业发展银行、凤山镇人民政府、县城文庙片区、西南片区、庆甸片区、东城片区指挥部各推荐1名参会代表)。
(二)报名条件
1. 参加听证会人员要求为凤庆县辖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公民(年龄在18—60周岁以内,男女不限);并持有效身份证件报名,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2. 对拆迁安置工作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调查核算、分析问题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 允许公开个人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等信息。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参加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请于2018年10月9日—10月11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住建局三楼(316室)报名;联系人:李光强,联系电话:13578304718(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手机号公开)。(听证会个人报名表在fqxpgbgs@126.com邮箱下载,密码:pgb4217400)。
四、分配名额的确认
听证机构接受听证会参加人员和旁听人员报名后,按规定程序研究确认,并在第2号公告中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请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听证会涉及的有关事项将在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凤庆电视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凤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