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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听证会公告

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住建局     时间:2023-09-13     点击率:

(第1号)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定于2023年9月下旬组织召开《临沧市鲁史工古镇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为:

1.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由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陈述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旁听人等组成。

2.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2名,邀请新闻媒体记者1名。

(二)产生方式

1.听证代表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邀请的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时,或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由相关部门或组织推荐产生。

2.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法产生,报名人数超过2名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3.新闻媒体记者由县融媒体中心推荐。

二、听证代表征集方法和报名条件

(一)名额分配

本次听证代表拟定16名,其中:鲁史古镇群众代表1名,鲁史村干部1名、镇干部1名,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县人大办、政协办推荐),法律工作者1名(县司法局推荐)、专家2名(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各推荐1名),相关关政府部门人员(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消防大队各1名)。

(二)报名条件

1. 参加听证会人员要求为凤庆县辖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公民(年龄在18—60周岁以内,男女不限);并持有效身份证件报名,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2. 对鲁史古镇保护能够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3. 允许公开个人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等信息。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可在2023年9月13日—9月19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住建局四楼(408室)报名;联系人:刘能,联系电话:13759340666,杨佳祥,联系电话:18108837072。

四、分配名额的确认

听证机构接受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报名后,按规定程序研究确认,并在第2号公告中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请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听证会涉及的有关事项将在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特此公告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