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21日依法召开了《新华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新华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3年11月29日,在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新华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构成、产生方式,参会报名方法等相关内容。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3年12月12日,在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新华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15:00,在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大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罗新强主持,听证代表应到会21人,实到21人。出席听证会的代表人数、比例均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第十条“听证会应当在有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的规定。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2.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规划编制的有关背景情况,总规设计团队具体汇报了规划文本的内容;
3.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决策发言人根据听证代表的质询、提问作答辩;
4.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并作最后陈述;
5.主持人作听证总结发言;
6.听证代表、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发言记录并签字确认。
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情况
21名听证代表听取了《新华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汇报,一致认为规划已充分吸收各部门意见,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1.水厂规划后边建议考虑,从天生桥水库引水,另外对文本认真校对。
2.按照最大比例预留集镇空间。
3.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为城镇发展预留用地。
4.建议校队文本格式,留足发展用地。
5.对文本再校队;按照最大的比例上限预留好用地;建议结合实际对工业用地的布局、面积再考虑,特别要注意风向、水源、污水排放点因素。
6.5条街道,4个乡村振兴点,文平村预留足发展用地空间。
7.对天生桥水库引水工程所有设施用地指标作预留。
五、决策发言人答辩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上述问题,决策发言人进行了解释说明。
六、听证主持人对听证情况进行总结
听证主持人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决策发言人的解释说明后,对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的意见、建议及解释说明作了总结评说。对听证代表具体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将与规划设计团队认真研究梳理,对意见进行分析采纳。
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