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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凤庆县县城规划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的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权益股     时间:2022-05-05     点击率: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19〕615号)》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凤庆县标定地价体系工作,并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现将凤庆县县城规划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成果如下:

一、标定地价建设范围

凤庆县县城规划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建设范围为县城规划区内,建设范围总面积为779.2634公顷,北至东泸线、凤小公路;东至北桥河、平村线;南至砚池水库;西至滇红南路、凤习线。

凤庆县滇红产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建设范围为凤庆县滇红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建设范围总面积为97.4856公顷,北至北桥河、天候高速;东至312省道;南至312省道;西至园区道路。

二、标定区域划分结果

凤庆县县城规划区及凤庆县滇红产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共划分25个标定区域,总覆盖面积为262.1843公顷,其中:

1.商服用地区域7个,覆盖面积37.8189公顷;

2.住宅用地区域9个,覆盖面积53.7350公顷;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区域3个,覆盖面积101.8779公顷。

4.工矿仓储区域3个,覆盖面积43.5162公顷;

5.混合用地区域3个,覆盖面积25.2363公顷;

三、标准宗地布设结果

凤庆县县城规划区及凤庆县滇红产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共布设25宗标准宗地,其中:

1.商服用地7宗,其中娱乐用地1宗,零售商业用地1宗,其它商服用地5宗;

2.住宅用地9宗,均为城镇住宅用地;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宗,其中机关团体用地1宗,医疗卫生用地1宗,教育用地1宗;

4.工矿仓储用地3宗。均为工业用地;

5.混合用地3宗,均为商住混合用地。

四、标定地价评估确定结果

凤庆县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标准宗地标定地价评估确定结果请查看附件。

附件:1、凤庆县县城规划区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2、凤庆县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

凤庆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