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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凤庆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作者:政管局     时间:2024-07-31     点击率: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的通知》(云编办发〔2024〕111号)和《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的通知》(临政管联发〔2024〕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工作,现将调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权责清单

营盘镇人民政府、洛党镇人民政府、勐佑镇人民政府、三岔河镇人民政府、雪山镇人民政府、郭大寨彝族白族乡人民政府各保留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161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8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41项。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1153项,追责情形1327项。

小湾镇人民政府、诗礼乡人民政府、大寺乡人民政府、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腰街彝族乡人民政府各保留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162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85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41项。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1165项,追责情形1341项。

凤山镇人民政府保留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151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7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41项。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1071项,追责情形1221项。

鲁史镇人民政府保留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163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85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41项。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1170项,追责情形1346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查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是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和承担相应责任的重要依据,作为行政权力实施主体,各乡(镇)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坚决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内规范审批”,对行政职权事项实施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编制公布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确保权责清单制度落地见效。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三、实行清单动态管理

行政职权事项实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布后,各乡(镇)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附件:13个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