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洛党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洛党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试行)座谈会。会后,镇人民政府根据座谈会上各位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对有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广泛听取广大群众意见建议,决定召开洛党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试行)听证会议,现将召开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召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4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二、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对《洛党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试行)》可行性、必要性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听证。
三、听证会听证人
于学文 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圆春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施成文 镇财政所所长
四、定价听证方案陈述人
邓圆春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五、定价成本监审人
施成文 镇财政所所长
六、听证会参加人(36名)
(一)消费者(31名)
常雪松 镇教育办公室主任
陈家花 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禹耀娟 洛党派出所民警
陈向礼 洛党供电所工作人员
杨月娇 洛党烟站工作人员
郭崇尧 洛党农商行行长
刘高桥 农贸市场管理员
刘文武 兴华百货店
李开会 洛党镇中通快递
李云华 公租房住户
熊兴国 公租房住户
20个村村委会主任
(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2名)
字华峰 县人大代表
李朝贤 县政协委员
(三)法律工作者(1名)
郭庆全 洛党镇法律服务中心干部
(四)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人(2名)
苏祺银 镇规划所负责人
高梅书 镇代管中心负责人
七、旁听人员(2名)
李琼芝 镇党委书记
罗字光 洛党村群众
八、听证监察人(1名)
周小丁 镇纪委副书记
九、听证记录人(2名)
段志虎 镇人民政府干部
罗鹏程 镇人民政府干部
十、经听证会后确定的洛党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试行),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听证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建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洛党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试行)建言献策,联系电话(0883-4610001)。
特此公告
洛党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