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出版物发行单位经营行为,保障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对逾期未办理延续手续的凤庆县小柒一文创生活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9日)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电话: 凤庆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电话:0883-4263919。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不能提供充分理由的,注销生效。
特此公告
凤庆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2024年9月23日
凤庆县出版物经营许可单位注销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经营地址 | 许可证号 | 注销原因 |
1 | 凤庆县小柒一文创生活馆 | 李如梅 | 凤庆县营盘镇营盘村委会营盘街农贸市场旁(沙春松) | 新出发(凤)字第530921006号 |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换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