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凤庆县城区交通秩序,全面清理违规占用公共车位(占用公共资源)的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市民群众“停车难、秩序乱、交通堵”等交通出行问题,全力打造“安全、文明、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凤庆县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凤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凤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联合在凤庆县城区内开展违规占用公共车位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本公告自2024年9月25日起施行。
二、整治范围
依法严格整治凤庆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违规占用公共车位的行为。重点整治环城路、车站出站口岔路、滇红路、顺宁路、老云保路等重要路段。
三、整治内容
(一)使用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型不符的车辆长期违规占用公共车位的行为。
(二)使用锥筒、地锁、地桩、石墩、围栏、杂物等非法占用公共车位的行为。
(三)在公共车位长期停放各类“僵尸”车辆的行为。
(四)破坏、涂改、变更等影响公共车位使用功能的非法行为。
(五)开展建设活动,未经许可擅自非法占用公共车位的行为。
(六)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违规占用公共车位的行为等。
四、整治措施及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凤庆县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给予劝诫、警告、责令改正、排除妨碍、扣押以及罚款等执法措施。对于阻碍执法的,将根据事实和情节,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凤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凤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