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改革需要,根据《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的通知》(凤办字〔2024〕27号)、《中共凤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凤编委〔2024〕32号)精神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其7个下属事业单位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具体为:凤庆县凤城房产管理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52243311453X8)、凤庆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5224331159385)、凤庆县路灯管理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522781693443N)、凤庆县污水处理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5220569801918)、凤庆县园林绿化管理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5227816934271)、凤庆县房地产交易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522MB0M51035D)、凤庆县建筑设计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522433114513M)。
请有异议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2024年11月20日(公告发布日期)起30日内反馈。
联系电话:0883-4211047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