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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及线索征集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住建局     时间:2021-10-13     点击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执行,按照《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临沧市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建发〔2021〕63号)要求,在全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

  一、治理范围

  对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凤庆县范围内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已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治理。

  二、专项治理内容

  (一)基本建设程序方面。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审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规划核验、交付使用过程中存在审批环节缺失,超规模、超标准及重大调整变更未报批等问题。

  (二)规划许可方面。治理重点: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完善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未批先建、擅自改变已批土地用途,以及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而擅自开工;未落实规划批准的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超出规划批准的建设规模、房屋层数等行为。

  (三)招标投标方面。治理重点: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设置不合理的资格条件、业绩门槛、信用指标等歧视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投标人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投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围标串标行为;招标代理机构为代理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和评标专家泄露评标信息,不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评标等行为。监管理单位是否依法依规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责,对招标文件、开评标过程、评标结果公示公告是否实施全流程监管;对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和投诉举报事项是否依法依规查处;是否对工程承发包等市场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等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是否依法查处。

  (四)施工许可方面。治理重点: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完善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而擅自开工的行为。

  (五)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治理重点:未按照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实施工程建设,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形;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承包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业务、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同时兼任多个项目、使用不合格建材、实名制管理不到位;监理单位疏于管理、不按规定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和进场人员资格;检测单位不按规范规定程序进行检测、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

  为有力有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特此向社会相关单位及个人公布专项治理投诉渠道进行线索征集,如有线索请报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县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883-4262726,传真:0883-4211047.县住建局扫黑除恶治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83-4216476.

  电子邮箱:834935848@qq.com

  地址:凤庆县城滇红路中段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