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临文旅通〔2021〕28号)文件要求,通过传承人自主申请,经凤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组初审,初步确定推荐苏向宇等7名同志申报临沧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推荐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股。
联系电话:0883-4215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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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拟推荐申报临沧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1).xlsx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