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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凤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圆满成功

来源:      作者:凤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庆县统计局     时间:2021-06-29     点击率: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8〕10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18〕21号)以及《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凤政发〔2018〕46号)文件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统计牵头、部门落实”的总要求,我县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各乡(镇)、村级普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凤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经费落实、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方案制定、普查试点、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部署要求。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列入县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全县2018年、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抓总,要求县统计局以及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工作协同配合,强化督办督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排出任务时间表,逐项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5月16日成立以杨青常务副县长为组长,33个单位部门为成员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凤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普查顺利进行,县政府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3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目标责任状。全县所有乡(镇)于2018年6月底全部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2018年至2019年先后五次主持召开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会议,分别就机构组建、普查经费落实、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等工作提出具体安排部署,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部门通力协作,充分履行普查职能职责。

  凤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履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供多方保障。在普查宣传、数据提供、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普查数据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互动对接,2018年分别联合发文安排各行业系统普查工作,多个部门派遣多名业务骨干充实县经普办力量,与县委宣传部共同制定了宣传动员工作方案,建立文化产业协查员工作机制,实现了条块对接。县经普办与宣传、财政、发改、工信、市场监管、住建、商务、文广等部门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多次就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研究会商。编办、民政、税务、市场监管、交运、人社、民宗等单位名录共建部门,根据部门、行业的职责、职能积极主动参与,合力做好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和普查现场登记工作。

        三、严格遵循方案,普查措施科学有力。

  严格执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始终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强工作统筹调度,采用科学方法,解决各行业、各乡(镇)普查数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效规范有序推进全县经济普查工作。一是充分吸取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二是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国家方案、标准、流程。三是借鉴学习部分省、州(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指导普查工作。四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县政府按工作进度对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经济普查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县经普办分阶段适时督导解决普查薄弱环节,确保全县普查整体进程。五是抓实普查员学习培训。通过普查培训、试点演练,总结积累经验,夯实普查业务基础,科学推动全县普查。六是加大宣传力度,为普查营造舆论氛围,县经普办、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协调县级成员单位,合力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和宣传工作,县、乡(镇)政府公众信息网以及电视、报刊,县级有关部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全面参与、广泛发布,全县上下共同推动普查宣传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七是扎实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夯实普查登记坚实基础。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单位清查工作,进行部门数据加载、部门资料审核改错、部门资料合并、人工合并、合并结果审核改错等,建立并补充完善单位比对数据库,做好清查告知、资料准备等工作,入户登记、现场核查,努力做到普查单位不重不漏、真实存在。八是抓牢数据审核检查,强化数据质量。制定《凤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在普查登记阶段做好数据检查、数据处理各项工作。印发《凤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种风险。通过采取科学的普查方式方法,圆满完成我县“单位搞全、行业搞清、总量搞准”的总体目标。

  四、精心组织实施,普查现场登记有序推进。

  坚持登记进度服从于登记质量的原则,准确把握好普查登记的进度和节奏,稳中求进;坚持逐街逐巷、逐门逐户地毯式登记,防止漏报,绝不允许坐登、估登、抄录;坚持随报随审。一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加强普查登记工作督导。印发《关于建立凤庆县经济普查调度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在经济普查登记期间建立成员单位挂钩乡(镇)普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各乡(镇)普查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普查登记工作的督导,交流普查工作经验做法,解决普查登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升普查工作能力。二是加强业务巡查指导。县经普办工作人员按月深入各乡(镇)开展全面业务巡查指导,实地参与、指导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督查普查力量投入、经费落实、宣传工作、普查现场登记工作进度、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等方面,对发现问题做到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明确部门数据审核职责。明确划分行业部门数据审核职责,客观分析历史数据、行政记录、部门统计资料等信息,扎实做好行业普查数据审核、检查,确保普查基础数据和宏观汇总数据的匹配衔接。四是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分析。组织专业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分析,要求各乡(镇)提高重视程度,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各专业及时开展登记数据质量评估,确保全县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五、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把控普查数据质量。

  全县各级普查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一是加强依法普查宣传。通过发放告知书、网站、微信、手机短信等多种信息载体向广大普查员和普查对象宣传依法普查。二是加强依法普查培训。针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印发了各类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培训县乡两级普查工作人员600余人。三是加强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县乡村普查机构都设立了普查质量管理小组,根据《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办法》,印发凤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控制实施细则》《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等文件,规范普查各环节质量管理,落实普查质量管理目标。四是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及时将经济普查对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范围,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方式,依法依规受理、办理经济普查违法举报线索。坚持实事求是、据实填报,把全面、准确、依法贯穿于普查工作始终,为确保普查工作落到实处提供法治保障。五是认真开展全县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检查。严格执行国家事后质量检查方案,采用国家统一数据检查程序和采集设备,检查数据直报国家数据处理平台。通过市级抽查、县(区)自查的方式,强化数据检查力度,全县事后质量抽查主要结果表明,我县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和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普查成果有效。

  六、摸清发展家底,普查成果显著。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是在全县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重要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市情市力调查。从2017年筹备至今,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历时2年多,经过全县6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辛苦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了我县境内全部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工作,取得了丰富详实的资料和巨大的成果。

  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摸清了家底。既摸清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凤庆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115.76亿元;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240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50.56%;从业人员30524人,增长42.29%;产业活动单位   3067个,增长100.72 %;个体经营户18555个,增长54.92%。

  总的来看,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严格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市两级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严谨规范,取得了丰富翔实的资料,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