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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来源:      作者:凤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庆县统计局     时间:2021-06-29     点击率:

       根据凤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240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346个,增长150.56%;产业活动单位3067个,增加1539个,增长100.72 %;个体经营户18555个,增加6578个,增长54.92%。 (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240

100

    企业法人

1493

66.65

    机关、事业法人

234

10.45

    社会团体

83

3.71

    其他法人

430

19.19

二、产业活动单位

3067

100

    第二产业

603

19.66

   第三产业

2464

80.34

三、个体经营户

18555

100

   第二产业

3305

17.81

   第三产业

14711

79.28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批发和零售业616个,占27.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93个,占17.54%;制造业390个,占17.41%。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726个,占52.4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101个,占11.32%;住宿和餐饮业1749个,占9.43%(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240

100

18555

100

  采矿业

11

0.49

14

0.08

  制造业

390

17.41

1666

8.9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

0.67

--

--

  建筑业

65

2.90

1625

8.76

  批发和零售业

616

27.50

9726

52.4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9

1.29

2101

11.32

  住宿和餐饮业

88

3.93

1749

9.4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

0.85

108

0.58

  金融业

6

0.27

--

--

  房地产业

50

2.23

6

0.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1

4.51

95

0.5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7

6.12

16

0.0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

0.94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2

3.21

793

4.27

  教育

79

3.53

6

0.03

  卫生和社会工作

34

1.52

37

0.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2

2.77

71

0.3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93

17.54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493个,比2013年末增加1161个,增长349.7%。其中,内资企业占99.93%,外商投资企业占0.07%。内资企业中,位居前三种类型的企业是:私营企业占77.49%;有限责任公司占11.92%;集体企业占6.16%。(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1493

100

内资企业

1492

99.93

 国有企业

7

0.47

 集体企业

92

6.16

 股份合作企业

5

0.33

 联营企业

5

0.33

 有限责任公司

178

11.92

 股份有限公司

48

3.22

 私营企业

1157

77.49

 其他企业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1

0.07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总计30524人,比2013年末增加9072人,增长42.2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1598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7115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3409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7568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5911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427人,占17.78 %;制造业5079  人,占16.64%;教育4752人,占15.57%。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528人,占46.66%;建筑业6029人,占19.75%;制造业4009人,占13.13%(详见表2-4-1 表2-4-2)。

表2-4-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30524

11598

  采矿业

95

25

  制造业

5079

169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43

90

  建筑业

1727

380

  批发和零售业

4323

149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7

62

  住宿和餐饮业

697

38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6

25

  金融业

163

72

  房地产业

1734

28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61

21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23

18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87

1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56

305

  教育

4752

2440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96

17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09

24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427

1824

表2-4-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个体经营户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37568

15911

  采矿业

45

6

  制造业

4009

156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建筑业

6029

884

  批发和零售业

17528

886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273

259

  住宿和餐饮业

3980

268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5

89

  金融业

--

--

  房地产业

9

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35

10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3

1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74

770

  教育

25

16

  卫生和社会工作

84

4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19

9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2.9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0.9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9.05%。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45.5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5.9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4.05%。

  2018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62.7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7.52%,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2.48%(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252.92

145.51

62.70

  采矿业

0.52

0.06

0.28

  制造业

64.02

31.66

24.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68

4.08

0.84

  建筑业

6.19

1.96

4.48

  批发和零售业

32.91

5.87

13.4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5

0.59

0.77

  住宿和餐饮业

4.83

0.44

1.3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39

--

0.18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44.59

26.9

7.9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30

9.12

1.8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74

0.17

1.4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8

0.76

0.5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28

0.07

1.33

  教育

0.24

0.39

0.12

  卫生和社会工作

0.98

1.23

0.1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3

0.03

0.7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8.84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四、分乡镇单位基本情况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凤山镇1219个,占54.42%; 勐佑镇169个,占7.54%; 洛党镇144个,占6.43%。(详见表2-6)

          表2-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240

100

3067

100

    凤山镇

1219

54.42

1549

50.51

    鲁史镇

79

3.53

128

4.17

    小湾镇

69

3.08

107

3.49

    营盘镇

86

3.84

137

4.47

    三岔河镇

74

3.30

112

3.65

    勐佑镇

169

7.54

236

7.69

    雪山镇

70

3.13

110

3.59

    洛党镇

144

6.43

192

6.26

    诗礼乡

47

2.10

89

2.90

    新华乡

63

2.81

93

3.03

    大寺乡

111

4.96

146

4.76

    腰街乡

45

2.01

71

2.31

    郭大寨乡

64

2.86

97

3.16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凤山镇18618人,占60.99%;勐佑镇2268人,占7.43%;营盘镇1556人,占5.10%。(详见表2-7)      

       五、分乡镇从业人员情况

  

2-7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30524

11598

    凤山镇

18618

7033

    鲁史镇

966

452

    小湾镇

984

388

    营盘镇

1556

554

    三岔河镇

600

270

    勐佑镇

2268

697

    雪山镇

930

347

    洛党镇

1549

672

    诗礼乡

718

253

    新华乡

604

230

    大寺乡

830

353

    腰街乡

332

126

    郭大寨乡

569

223

注:表中合计数含证监会、保监会和铁路部门从业人员。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