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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来源:      作者:凤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庆县统计局     时间:2021-06-29     点击率:

       根据凤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616个,从业人员432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32.4%和381.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24.4%,零售业占75.6%。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7.0%,零售业占63.0%(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16

4323

批发业

150

1599

 农、林、牧、产品批发

24

28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53

690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

2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

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

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9

42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3

84

 贸易经纪与代理

4

16

 其他批发业

13

79

零售业

466

2724

 综合零售

71

33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88

98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4

13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0

6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9

21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68

44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0

16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1

18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5

2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16

4323

内资企业

615

4317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11

53

 股份合作企业

3

47

 联营企业

2

9

 有限责任公司

49

374

 股份有限公司

19

215

 私营企业

463

3252

 其他企业

68

36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1

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0.9%。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1831.6万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187309.3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8.1%和336.6%。负债合计58721.5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1768.9万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329140.9

58721.5

151768.9

批发业

141831.6

46104.8

58135.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9274.8

2256.9

8447.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84618.2

35508.2

22701.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305.6

0

449.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

0

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88.7

20.0

28.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4923.0

7972.5

20317.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6001.5

47.6

2313.8

 贸易经纪与代理

1631.3

129.6

706.6

 其他批发业

3988.5

170.0

3171.5

零售业

187309.3

12616.7

93633.0

 综合零售

23789.5

1903.1

11496.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77677.6

4799.5

39671.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4229.2

20.0

2404.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842.7

55.8

1235.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2529.8

2873.8

7091.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1662.1

1706.5

15678.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9126.1

521.5

5728.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5417.8

105.3

5411.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0034.5

631.2

4915.6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 26 个,从业人员 31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50%和95.67 %(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

317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16

128

 水上运输业

1

8

 航空运输业

--

--

 管道运输业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

4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

8

 邮政业

6

1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19469.5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 678.78%。负债合计 5851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17.6 万元(详见表4-5)。

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9469.5

 5851

7817.6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13335.3

5426.4

4011.5

 水上运输业

440

10

71.8

 航空运输业

--

--

--

 管道运输业

0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731.2

0

594.8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300

400

436.2

 邮政业

3662.9

14.6

2703.2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88个,从业人员69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00%和327.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7.3%,餐饮业占72.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3.1%,餐饮业占66.9%(详见表4-6)。

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8

697

住宿业

24

231

  旅游饭店

6

105

  一般旅馆

15

87

  其他含民宿服务和其他住宿业

3

39

餐饮业

64

466

  正餐服务

48

350

   其他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其他餐饮业

16

116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部为内资企业,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全部为内资企业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详见表4-7)。

4-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8

697

内资企业

88

697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1

2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7

188

股份有限公司

1

5

私营企业

78

489

其他企业

1

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175.8%。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221.4万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29039.7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80.5%和115.1%。负债合计4426.3万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3407.8万元(详见表4-8)。

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48261.1

4426.3

13407.8

住宿业

19221.4

653.2

3899.7

  旅游饭店

4736.5

0

1485.5

  一般旅馆

13034.5

73.2

1969.3

  其他含民宿服务和其他住宿业

1450.4

580.0

444.9

餐饮业

29039.7

3773.1

9508.1

  正餐服务

22671.8

3723.1

6501.7

其他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其他餐饮业其他餐饮业

6367.9

50.0

3006.4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18个,从业人员8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00 %和 382.35%(详见表4-9)。

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

8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

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8

3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

4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没有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详见表4-10)。

4-1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

82

内资企业

18

82

  国有企业

1

1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0

0

  股份有限公司

0

0

  私营企业

17

81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33.3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 3833.30%。负债合计1.2 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42.6   万元(详见表4-11)。

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3933.3

1.2

1842.6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668.5

1.2

165.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116.3

0

609.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48.5

0

1067.9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0个,比2013年末增长85.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0个,物业管理企业10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7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6.7%、150%和250%。

  201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734人,比2013年末增长65.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530人,物业管理企业153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1.7%、139%和34.3%(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0

1734

 房地产开发经营

30

1530

 物业管理

10

153

 房地产中介服务

7

43

房地产租赁经营

1

4

 其他房地产业

2

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 445851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36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37287万元,物业管理企业3121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520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62%、940%和407%。负债合计268973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9381万元(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445851

268973

79381

 房地产开发经营

437287

268471

75379

 物业管理

3121

2

3287

 房地产中介服务

1520

0

550

 房地产租赁经营

3025

0

128

 其他房地产业

898

500

37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7个,从业人员94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70.58%和180.1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8.55%,商务服务业占 81.44%。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 11.44%,商务服务业占 88.55%(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7

944

 租赁业

18

108

 商务服务业

79

83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100 %,没有外商投资企业。(详见表4-15)。

            表4-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7

944

内资企业

97

944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3

9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22

415

   股份有限公司

8

30

   私营企业

64

490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 总计162968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709.79%。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8503.9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4464.1万元。负债合计 91171.1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8641.7万元。(详见表4-16)。

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62968

91171.1

18641.7

租赁业

8503.9

768.8

3737.2

商务服务业

154464.1

90402.3

14904.5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