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临沧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的通知》(临政民宗发〔2020〕64号)要求,凤庆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通知要求推荐评选出模范集体5个,模范个人9名,并按程序上报组织评审,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单如下:
一、模范集体
中共凤庆县委
凤庆县公安局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郭大寨彝族白族乡人民政府
腰街乡开明村委会
二、模范个人
杨 青 男 佤族 中共凤庆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
李琼芝 女 汉族 洛党镇党委书记
李国章 男 汉族 凤庆县财政局局长
杨 伟 男 白族 凤庆县扶贫办副主任
禹富华 男 汉族 凤山镇党委副书记
木臻元 男 回族 凤庆县伊斯兰教协会会长
张正彪 男 布朗族 郭大寨乡琼英村党支部书记
马国宏 男 苗族 新华乡紫微村党党支部书记
李德华 男 彝族(俐侎人)营盘镇勐统村村务监督委主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推荐评选出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是否存在不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发展稳定、脱贫致富、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进行举报。举报可通过实地来访、致电、致信(函)等方式进行,为方便了解实际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身份信息,举报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具体详细,尽可能提供支撑材料。严禁借机故意诽谤、造谣中伤行为。举报人将受到保护并对信息进行保密。
受理举报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
受理举报单位: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受理举报地点:凤庆县档案馆五楼
受理举报电话:0883—4212270 邮箱:fqxmzj@163.com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