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9号令)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相关规定,经云南省凤庆县糖业集团营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我局审核并研究后决定,符合核销标准,同意对该公司酒精储罐(原备案编号:532019003)重大危险源备案予以核销,不再按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凤庆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6 日
主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滇ICP备20001315号
滇公网安备 530921020000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210048
网站问题反馈电话:0883-4213963
政务服务热线:0883-12345
运维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