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 凤 )文旅综罚字〔2020〕第003号
当事人:凤庆县欢锅娱乐会所(经营者:万**)
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工商注册号:53092160017811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2530921MA6KA8N76H;组织机构代码:MA6KA8N7—6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万** 身份证号码:533522************
住所(住址等):凤庆县凤山镇平村桂花桥下组
企业地址:凤庆县凤山镇平村村委会滇红南路(华屹溪谷6幢)
凤庆县欢锅娱乐会所经营者万**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第(二)款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规定。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现对“凤庆县欢锅娱乐会所”作出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