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县河流的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维护河流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流功能,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 51号)、《临沧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临河组字〔2019〕 8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凤庆县境内规模以下河流:北桥河、秧琅河、小黑河、锡腊河、南糯河、莽街河、永顺河、落仙河、山街河、松林坡河、鲁家山河、小白河、上甲河、企灰河、立马河、畔香河、鲁史小河17条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需查询相关专业数据,请到凤庆县水务局进行查询。查询电话: 0883-4211832。
凤庆县人民政府
2020 年 11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