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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推进殡葬改革倡议书

来源:凤庆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凤庆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2020-06-19     点击率:

全县全体公民朋友们: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有利于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绿水青山、促进可持续发展,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孙后代幸福的一件大事。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凤庆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凤办发〔2018〕123号)要求,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进“生态殡葬、绿色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全县全体公民的殡葬观念正在发生积极变化,节俭、生态、科学、文明、协调的丧葬理念正在逐步形成。但是,丧事中的封建迷信、大操大办,丧葬中的火化区遗体不火化、火化后骨灰二次装棺土葬,非火化区遗体散埋乱葬等现象仍较突出,违法违规修建活人墓、豪华墓、大墓等情况屡禁不绝。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高质量生产生活环境,严重影响了社会文明进步。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势在必行、刻不容缓;殡葬改革,利国利民利己,为此,我们倡议:

  一、倡导树立厚养薄葬的孝道理念。“万事善为首,百善孝为先”,养儿防老是人生伦常,防老的核心要义是厚养。我们倡导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敬老传统美德,深思乌鸦反哺、羊羔跪乳之举,老人在世时要多关心关爱,让老人生活得幸福快乐;老人去世时提倡丧事从简,厚养薄葬。制止薄养厚葬,严禁不养不葬。

  二、倡导科学文明的丧葬礼仪。“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我们倡导以文明、健康、协调的方式告慰逝者,用真诚的情感和感恩的心追思和悼念亡亲。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堂灵棚,妨碍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禁止大操大办,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倡导推进绿色生态的安葬方式。“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我们倡导推行火化和在公墓集中安葬,提倡将骨灰撒散、深埋、不留坟头的生态葬法;提倡采用骨灰寄存、树葬、草坪葬、壁葬等生态节地安葬。严禁修建活人墓、大墓、豪华墓和散埋乱葬,已建的活人墓必须依法依规限期拆除。

  四、倡导树立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思亲莫让烟尘扰,鲜花一束慰先辈,祭祀是中华文化传统,我们倡导公祭、共祭、鲜花祭祀、植树祭祀、无烟上坟祭祀等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追思先人。禁止生产、销售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

  五、倡导中共党员、国家干部和共青团员发挥模范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移风易俗任重道远,推进殡葬改革人人有责,共产党员、国家干部和共青团员要带头发挥模范作用。我们倡导全县共产党员、国家干部和共青团员争做殡葬改革的先行者和示范者,带头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做到严守承诺、践行承诺,积极主动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开展教育引导,形成群众全面参与殡葬改革“承诺、守诺、践诺”行动,用实际行动抵制陈规陋俗。严禁利用丧事借机敛财和开展其它违法乱纪活动。

  全县全体公民朋友们,推进殡葬改革功在当代、利泽千秋,让我们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号召,大力推行厚养薄葬、节俭办丧、文明祭祀的丧葬新风尚,为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推动凤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谱写好中国梦凤庆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凤庆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