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决定2020年7月15日上午9:00在县自然局六楼会议室对禹志荣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7月14日前向我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行政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