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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证 会 公 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7-08     点击率: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决定2020年7月15日上午9:00在县自然局六楼会议室对禹志荣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7月14日前向我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行政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