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19363060003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后续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雲雪山泉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产品基本信息如下:
抽样编号:SC19363060003
样品名称:雲雪山泉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
生产日期: 2019-09-24
规格:400ml/瓶
标称生产企业:云南顺宁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抽样单位:云县永鑫商贸有限公司
检验不合格项目:溴酸盐
检验机构: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复检机构: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抽检单位: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风险控制情况
经调查,云县永鑫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包装饮用水被判为不合格的雲雪山泉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由云南顺宁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9月24日生产。云南顺宁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9月24日共生产的雲雪山泉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650件,销售到云县永鑫商贸有限公司60件,剩余590件均在公司仓库。接到我局送达的检验报告后,已将590件库存封存,云县永鑫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60件,已销售17件因销售时间较长无法召回,被抽检1件,剩下的42件已被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销毁。该批样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臭氧消毒杀菌环节控制不当。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云南顺宁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9月24日共生产的雲雪山泉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650件,销售到云县永鑫商贸有限公司60件,剩余590件均在公司仓库。接到我局送达的检验报告后,已将590件库存封存,云县永鑫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60件,已销售17件因销售时间较长无法召回,被抽检1件,剩下的42件已被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销毁。我局于2019年11月18日对云南顺宁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上报了整改报告。我局于2020年5月26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凤市监罚〔2020〕01号),对当事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检验不合格的“雲雪山泉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590件;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捌拾圆整(480.00元);
三、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伍仟肆佰捌拾圆整(5480.00元),已依法上缴国库。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