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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6号)

来源:      作者:凤庆县政府     时间:2020-01-29     点击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我县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凤二级公路在疫情管控期间,实行交通管制,只通行凤庆往云县方向,云县往凤庆方向的车辆绕行云凤高速公路通行。  

  二、疫情管控期间,所有公共车、网约车、农村客运、班线客车于1月30日起停止营运。  

  三、疫情管控期间,所有民营医院、大药房、诊所免费义务接受群众体温监测。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终止日期由县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另行通告。由此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通告

  凤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