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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公告(第7号)

来源:      作者:凤庆县政府     时间:2020-01-31     点击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扎实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我县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从2020年1月31日开始,暂停小湾库区(凤庆段)、漫湾库区(凤庆段)所有水上运输(含自用船舶),严禁渔船从事生产以外的任何航运行为。疫情管控封航期间,涉江乡镇严格按照《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码头、渡口、停靠点、习惯性停靠的自然彼岸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禁止外来各类船只靠岸。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终止日期由县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另行通告。由此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通告

  凤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