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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凤庆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公安局  时间:2020-02-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检查,现将2019年凤庆县公安局对外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等内容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9年,凤庆县公安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改善全县对外开放环境,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制度机制健全。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凤庆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公开程序及保障措施,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网站直接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对各乡(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对政策的掌握能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二)平台运行正常。凤庆县公安局政府网站因前期后台服务器老化、栏目建设不完整等各项原因,与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合并成为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子栏目。目前,平台建设、政务公开栏目、办事部门子栏目均正常运转。同时,凤庆县公安局政府网站还开设对外邮箱、联系电话,及时收集群众来信来访咨询,对群众提出的要求,及时回应。

(三)公开指南到位。在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网首页设置有凤庆县公安局信息公开专栏,并按照要求设置子栏目,其中信息公开指南放在最前面,便于部门及个人了解相关程序。定期对政府网站公开指南进行全面复查,全面梳理和检查公开信息的格式、内容、归类是否规范,做到各类信息按时间、数量要求规范填报,并及时完善相关内容,确保指南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无法查实

675

6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以来,凤庆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多次整改,目前已完全运行正常。在下一步工作中,凤庆县公安局将积极按照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上传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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