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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住建局  时间:2024-01-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凤庆县住建局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的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互动回应,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重点领域积极规范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聚焦年度省、市、县重点项目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突出民生性、大众性、重大性等特点,重点公开城市更新、绿美城市建设等重大项目批准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房屋质量安全监督等信息,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全年及时、高效公开各类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以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标准化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3年,我局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内容保障、保密审查、网络安全等工作责任制,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等制度,严格执行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责任编辑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内容准确。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新媒体内容、监督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风险隐患排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情况。我局加强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凤庆住建风采微信公众号和“凤庆住建”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各项职能,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整理信息并完成上传平台,进行及时公开。并根据“上级关于政务新媒体14天内有信息更新的要求,进行适时更新政务新媒体信息,做到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规范有序,运行正常。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推进。二是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等制度,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职责,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起(22300元)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知识学习不够。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比较单一,缺少多样化解读。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学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业务知识,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优化解读方式,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进一步落到实处,发挥效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向公众收取政府信息处理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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