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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住建局  时间:2025-01-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紧紧围绕本单位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致力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信息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党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常态化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接收群众监督。根据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各股室(站所)职能职责,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全年共在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相关信息282条,在其它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00余条。涵盖工作动态、行政执法事项、建议提案办理、供水、燃气,传统村落保护、重大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建筑房屋质量安全监督等领域信息。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平台公开、管理、监督、服务的作用,全面清理无效、不规范信息,按照范例规定的样式、格式发布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方法。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没有收到信息公开投诉,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依法依规、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安排专人负责公开工作开展,要求各股室(站所)密切配合,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同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流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内容保障、保密审查、网络安全等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责任编辑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定相关制度,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风险隐患排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同时按照上级关于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要求对“凤庆住建风采”微信公众号和“凤庆住建”抖音号进行关停注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关注民生重点问题,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群众关切事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规范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更新、绿美城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小区物业管理、建筑房屋质量安全监督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不定期开展自查。2024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服务群众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但是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功能性、完整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2025年,我局将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及频次未超过合理范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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