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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凤庆县县搬迁安置办  作者:  时间:2025-01-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搬迁安置办认真贯彻落实凤庆县政务信息规定和其他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网页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更新,发布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2024年搬迁安置办累计公开各种政务信息4条,其中,工作动态1条、政务信息3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我办将公开透明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机构改革,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完善部门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及三公”专栏,重点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确定了副主任张金全为部门“新闻发言人”、“第一解读人”,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等;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务舆情应对机制,建立问责制度,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本年度我办未接收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办以坚强的组织保证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有序化、规范化、正常化,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张秀春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办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相关事宜,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了由综合办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各股室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我办积极配合县政府办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二是我办积极通过灵活便捷的政务新媒体,如微信、抖音等平台,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的同时,严格把关内容审查,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发布失当等情况发生;三是我办政务热线、信访电话、监督电话均为统一电话号码,0883-4219878,没有出现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我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没有出现应公开的未公开和失泄密事件;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作为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不断提高全办人员在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意识和自觉执行保密法规、规定的自觉性。年内,没有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失泄密事件等;三是我办严格落实“五公开”工作,并在年末对单位全年公开信息进行自查整改,对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今年以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凤庆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凤庆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清单》《凤庆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系列制度,把保密审查的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股室、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确保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的同时,防止未经审查的信息泄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为: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质量也不高;二是公开形式单一,缺乏互动性和参与性;三是公开的效果不明显,信息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和推广。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平台建设的规范化,丰富与公众互动栏目的功能及内容;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有效利用和推广,提升公开效果;三是创新公开方式,通过新媒体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增加互动性和参与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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