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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盘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力度的通知

来源:营盘镇      作者:     时间:2023-10-11     点击率:

各村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提升营盘镇社会救助工作效能,健全完善救助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落实的几项工作

(一)低收入人口排查。根据《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要求,各村对辖区内低收入人口进行排查后将名单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办按要求录入系统,对原来已经录入系统的数据进行维护,以后每月进行动态维护。

(二)加强临时救助。充分应用主动发现机制,各村对辖区内因灾、因学、因病等突发状况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进行排查,并及时给予救助,对困难群众要做到应救尽救。要充分应用好临时救助备用金,不得占用、挪用备用金。

(三)继续强化农村低保扩围增效工作。我市的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已提高到6072元/人/年,县、镇两级多次布置农村低保扩围增效工作,但从目前来看,扩围增效成果不明显,部分村没有认真落实政策要求,低保保障人数不增反降,一定程度上存在漏保风险;部分村保障的人户比例太低,存在平均保风险。请各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困难群众再次进行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低保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决不漏保错保。

(四)开展城市低保排查整治。城市低保也是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的一部分,经对我镇城市低保对象抽查和上级民政部门数据比对,我镇城市低保对象仍存在保障不到位,动态管理不到位等情况,部分村甚至长时间没有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调查核实,疏于管理。请各村及时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停发,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符合整户施保的要整户施保。

(五)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民政部门是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职能部门,一定要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根据乡村振兴部门遍访工作反馈,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仍存在应保未保,保障类别不精准等情况,部分村转移性收入增幅下降。请各村高度重视,对以上对象进行认真核实,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符合户内增人的及时增人,符合提高保障类别的及时提高。同时,对以上对象的所有帮扶措施务必精准,且具有针对性,严防“一兜了之”。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村、镇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生活。请镇民政办加强村级民政协理员的管理和培训,充分发挥民政协理员作用;民政工作业务多,政策性强,民政工作人员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各村要安排专人及时对以上工作进行落实,在工作落实过程中,工作作风要扎实,一定要逐户入户进行调查核实。

(二)限时整改,对不落实不整改的将追究责任人责任。请各村尽快核查,筛选研究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人口,于11月5日前上报申报材料至民政办,确保11月底前各村社会救助工作要取得阶段性成效。要严防错保、漏保等情况发生;对在落实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政策保、亲情保、人情保,吃拿卡要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营盘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