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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总林长令(2024年第1号)


来源:凤庆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4-03-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关于坚决打赢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的令

3月份以来,全县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均处于4级高火险等级,并呈向5级最高火险等级发展态势,特别是清明临近,上坟祭祀、踏青旅游、农事生产用火增多,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极其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现就打赢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特发布此令。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

(一)扛牢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一把手”政治工程。

(二)扛牢行业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提升应急管理、林草、公安、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广电、气象等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合力,压实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责任到位推动火灾防控措施到位。

(三)压实林长责任。严格落实各级林长是责任区森林草原保护发展直接责任人责任,全县345名林长要主动履职,县级林长要在3月31日前深入责任辖区,紧盯重要林区、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城市面山等重点区域,开展至少1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巡林督导;乡、村两级林长在森林草原高火险期要加密巡林频次,调动好护林员观察哨作用,及时发现和报告火灾,建立“林长+网格长+生态护林员”机制,实现林长制生态护林员网格与基层党组织体系网和社会治理体系网深度融合,积极协调解决森林防灭火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

(四)压实“五个关键人”责任。压实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户长、林权所有者“五个关键人”责任,推行联户联保、村规民约、移风易俗等基层治理举措,切实把责任和措施落到最小工作单元并做到闭环管理。

二、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五)严格火源管控。严格落实5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违规用火举报制度,用好“防火码”和“互联网+防火督查”系统,在现有3个固定森林防火检查站(点)和9个临时站(点)的基础上,增设进山路口和进入林区景区路口防火检查站,并按照定格、定人、定责、定位“四定”要求制定“四定图”,明确网格员和责任区域,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各乡(镇)应根据情况发布禁火令。

(六)强化隐患治理。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要求,各地、各部门、各行业领域要迅速组织开展火险隐患治理,守住自己的门,管住自己的人,确保火险隐患治理全覆盖无遗漏。聚焦重要林区、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城市面山等重点火险区域持续开展火险隐患排查;聚焦野外火源、野外违规用火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聚焦施工、生产、林牧区输配电设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限期整改销号,重点问题要及时组织挂牌督办、“回头看”,坚决防止死灰复燃。该发现的隐患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隐患不处理、不报告就是渎职,都要严肃追责。

(七)盯紧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加密前置驻防点、林区卡防点、火情瞭望哨,加大重点林区巡查巡护力度,梳理排查可疑人员,盯紧管住特殊人群,从快从重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人为纵火和故意放火行为,真正做到严防死守。

三、坚决落实联防联控

(八)落实防灭一体化要求。紧紧围绕“人防”基础、“技防”支撑、“物防”保障和早期火情处置关键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应急部门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林草部门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公安机关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的职能作用,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终端见效。健全公安机关与林草部门的联席会议、联络员、同期同步介入、业务培训等四项制度,强化“森林警长”作用发挥,确保火案查处到位。

(九)强化部门支持保障。财政部门要统筹好财政资金,按照县、乡(镇)分别不低于50万元和5万元的标准储备物资,按照每亩林地配套0.1元的规定足额配套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经费;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林区施工用火和林缘农事用火监管;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预测预报,重点时段要采取“直通式”等方式加强短临预报和预警速报。

(十)强化舆情宣传。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做到“防期有阶段、宣传不间断”,使广大人民群众形成识险、报险、避险、救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充分用好村组应急广播,大力宣传总林长令、防火令、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典型案例等,开通防火提醒业务,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纳入党建双报到双服务工作,党员干部要深入农户宣传,做到面对面、点对点,守好第一道防线。

(十一)强化督查检查和执纪问责。开展领导包保督导和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主任、副主任单位挂钩联系制度,做到关键部位反复督查、森林草原火灾以及卫星热点多的区域实行包片蹲点,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工作推动滞后、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发出“两书一函”,点对点开列问题清单、提出任务清单,督促问题得到切实整改。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森林草原防灭火失职渎职行为,强化追责问责,形成震慑;要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总林长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四、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十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县级专业扑火队管理,乡(镇)必须组建15人以上、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等林区重点单位必须组建20人以上的集中食宿的专业扑火队,各村以护林员为主,明确2至3名早期火情处置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处置。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物资储备,重点加强防火道、隔离带、储水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高压水泵等设备配备,实行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灾)时,乡(镇)级总林长要亲自到火场指挥,12小时、6小时明火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灾,以及发生在自然保护区和城市面山的森林草原火灾,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领导要立即赶赴一线指挥扑救工作,实行专业指挥,确保安全高效扑救。

(十三)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将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三先四不打”要求作为铁的纪律,严格落实专业指挥,全面规范火场管理,稳妥做好安全避险,坚决守牢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

(十四)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强化会商预警,确保上下信息畅通。从即日起至雨季来临,乡(镇)级总林长至少要有1人在岗在位,对通报的卫星热点,及时开展现场核查,2小时内向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反馈。

(十五)规范火情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有火必报”和归口上报制度,森林草原火情发生后,事发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30分钟内电话向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1小时内通过信息渠道书面报告,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此令。

凤庆县总林长: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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