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经营盘镇党委第73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营盘镇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营盘镇委员会
营盘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营盘镇中秋国庆暨第四季度各村各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相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管理,特制定此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因人员变动,岗位变动,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暨第四季度食品安全工作,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杨镌益 镇党委书记
施吴贤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杨 渊 镇党委副书记
双鸿波 镇党委副书记
杨红军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汤家昆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周兆元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字 瑞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普玉升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何绍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罗春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鑫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张亚萍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 豪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镇级各部门负责人
17个驻村第一书记(部分)、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工作队长
领导组以党政主要领导为双组长,形成党委书记统筹抓、镇长亲自抓、党委副书记协助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推进2023年中秋、国庆暨第四季度食品安全各项任务全面落地。
下设办公室在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食品安全的副镇长长担任,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2023年中秋、国庆暨第四季度食品安全工作。各村也要相应成立2023年中秋、国庆暨第四季度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村食品安全工作。各村委会是推进农村2023年中秋、国庆暨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的实施的重要责任主体,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总支(支部)书记要亲自抓,村其他“四职”要具体抓。
二、督查时间
2023年12月21日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2023 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为集中督导阶段。
三、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
四、督查内容
(一)校园食品安全。一是学校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的有关要求逐条逐项落实到位。自营食堂的学校,要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采用校外供餐单位供餐的学校,要强化对承包或委托经营者、供餐单位的监督,绝不能放弃管理、放任自流。所有的学校必须实现“明厨亮灶”。二是加强关键环节管理。抓牢采购、验收(出库、入库)、保管、加工、留样、发放、餐具消毒(集中煮沸消毒)、从业人员管理等关键环节,每个环节责任到人,不疏漏,不搞形式,长期坚持,保证食品安全。大宗食品必须与有资质的企业进行集中统一采购并完善采购手续。三是落实验收入库工作。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相关要求组织验收食材。学校要建立健全食材入库管理制度、登记制度。收货人员需经过食材进货检验规范的培训,遵守卫生制度,认真检查验收,保证食材原料的安全。对国家有检疫要求的食品查验其检疫证明的有效性。验收人员须检查购入的原辅材料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没有则拒绝验收。食物在危险温度的存放时间不得过长,不得将食物存放于走廊,应尽快入库。保证验收区的清洁卫生,有足够的自然光线。在验收过程中采取“一看二闻三问四索”:一看,看食品有无外包装,包装是否完好,包装上的配料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要素是否标识齐全,看食品有无变色、腐败;二闻,闻气味,是否有异味、腐败味;三问,问生产、装卸运输过程、进货渠道等;四索,索取相关资质证件、送货单。收货人检验合格后由收货部门填写收货记录,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入库,入厨。对于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原料立即通知供货方退货,当场撤出区域,退回要求重新配送。对合格食品,核实数量、重量、质量,并在供货方送货单或食堂采购计划表上登记准确,按验收实际入库。食堂食材验收工作做到谁验收谁负责。四是加强学校食材库存物资管理。按照“六T”管理标准要求对库存物资检查,如:土豆出芽变绿,蔬菜腐败变质、霉变,从源头上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20cm)、离地(30cm)存放,禁止与有毒、有害物品、柴火及个人生活物品一起存放,大米、面粉必须有专门的贮藏柜(架),食品冷藏时,必须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五是加强食材出库管理。鸡蛋、牛奶、粮油、食材原料等出库按“三先一不”原则,即先进先出,易腐易变的先出,有效期短的先出,腐坏变质的不出。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出库管理制度、登记制度,设立规范的出库台账,做好用多少出多少。禁止批次混乱,出库顺序混乱,导致食品过期、变质等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六是落实好学校教师陪餐制度。学校食堂实行陪餐制,陪餐教师按时进入学生餐厅进行分餐、陪餐,并与学生一同就餐,同时做好检查食品卫生,及时收集就餐学生对食堂工作、伙食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学校改进;督促学生勤俭节约、杜绝浪费,要求学生吃多少盛多少;督促监督泔水桶情况。七是精确向供货商报送食材配送计划。确保采购产品按时、按质、按量配送到校。每学期最后一批配送后,如发现数量多余,应提前增加发放给学生,学期末应无库存结余,避免造成过期浪费或过期食用从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二)全力抓好误食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工作。进入秋冬季节后,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也进入多发、高发期,对人民群众身 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要把食用毒性中药材的致命风险作为重点宣传内容,把多发频发地区和群体作为重点宣传对象,让中毒防控知识真正进入村村寨寨、家家户户,让广大群众明确知晓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邀约他人煮食毒性中药材须承担法律连带责任的道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素养和自我防范意识,从根本上遏制互相邀约煮食毒性中药材的传统陋习。二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各类单位食堂、社会餐饮企业等餐饮服务环节违规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要严惩重处,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 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应急救治。要开通“绿色通道”,做好中毒救治的人员、物资等保障工作,及时救治病人。要加强应急值守,积极稳妥、迅速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正确引导媒体,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三)切实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节日期间, 食品市场需求旺盛,人流、物流往来密度较大,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要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一是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坚决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针对节日期间消费特点,以月饼、米面粮油、肉制品、 水产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集贸市场、商场 超市、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治理。三是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和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食品展销会、农家乐等场所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对“减量减价、点菜提醒、光盘行动、绿色包装”等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具体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倡节日文明聚餐,对浪费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要进行提示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公开曝光。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村、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无小事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及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职责。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农贸市场开展全覆盖的检查,狠抓隐患排查,确保督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细化措施,强化整改。各村、各有关部门对督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各村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请于10月10日前、12月21日前报镇食安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