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凤庆县民政局 凤庆县公安局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凤庆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方案


来源: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凤庆县政府  时间:2019-11-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 为统揽,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重点,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年)》和《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方案》(云民事〔2019〕38号)以及临沧市民政局、临沧市公安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 临沧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方案(临民联发〔2019〕13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妇女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半边天,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迫切需要。补齐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短板,稳妥解决我市部分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未成年人早婚早育问题,事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事关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事关全面脱贫全面小康大局,事关社会文明进步。

(二)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全面遏制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和早婚早育增量,辍学学生和早婚人数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减少,早育现象基本得到控制;到2020年底,全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以上,基本消除女童辍学现象和早婚早育现象。在此基础上,通过持续努力,使农村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大幅提高,文化素质、就业素质、健康素质、科技素质、道德素质、文明素质、法律素质等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思想思维观念、生产生活方式向现代文明转变。

(三)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各项保护工作于法有据。

——坚持思想引领。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宣传引导和普法教 育,讲法律、讲政策、讲科学,做好群众工作,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坚持精准施策。准确把握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 的维权需求,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根据问题成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地因人施策。

——坚持审慎稳妥。积极作为,根据各地实际和不同情况, 讲究工作策略和方法,做好群众工作,积极稳妥推动早婚早育问 题有效解决,防范社会风险。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控辍保学。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云政办发 〔2017) 127号)》要求,落实联控联保法定职责,全力抓好控辍 保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不辍学、不失学,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采取“一人一案”,通过专 班负责、领导干部包保等措施,教育和劝说返校复学。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已经生育子女的,区分情况、区别对待、因人施策,稳妥处理。对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等措施,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将失学、辍学孩子尽早送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治理早婚早育。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采取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早婚早育、非婚同居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包办婚姻、胁迫婚姻、强迫婚姻以及与14周岁及以下女童以夫妻名义同居等行为,严厉打击对妇女儿童实施暴力、虐待、性侵害和诱骗等行为;加强健康宣传教育,鼓励支持自愿婚前医学检查,优化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供给,为其提供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和青春期 保健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推动妇女儿童养成健康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进婚俗改革,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婚育法规、健康的婚姻观和育儿观及早婚早育危害,引导群众改变陈旧观念,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加 强对网络媒体等现代传媒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黄色低俗文化的传播,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各地要结合实际将严禁早婚早育写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用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有效杜绝早婚早育。(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和健康局、县妇联、县委宣传部、县委网络安全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信办、县融媒体中心)

(三)加强教育培训。积极争取政策和创造条件,适当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完善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针对农村“两后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在实施转移就业培训、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培训、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返乡创业培训计划、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 育工程等各类培训中,结合农村产业发展需求和妇女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项目,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家庭妇女技能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受训比例。(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妇联)

(四)促进妇女就业。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就 业性别歧视,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 加大对农村妇女创业就业扶持,对少数民族妇女、边远地区妇女、贫困妇女,在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予以倾斜,拓宽创业增收渠道。加大项目帮扶力度,发展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家政服务、手工业和文创产业,开发乡村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引导农村妇女就地就近灵活就业。借助东西部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等平台,提升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村妇女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向城镇转移就业、向发达地区转移就业。(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妇联、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

(五)倡导文明新风。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大力弘扬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等主题活动,深入农 村妇女中宣传党的政策、传播党的理论,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坚定 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革除 陈规陋习,引导农村妇女及广大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生产生活方式,过上现代文明新生活。尊重妇女群众主体地位,注重创新帮扶方式,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治理上把群众组织起来,激发农村妇女投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加大农村妇女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动农村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和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牵头单位:县妇联,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团县委)

三、方法步骤

(一)开展集中排查。乡镇(街道)要组织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未达到法定婚龄(重点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和非婚生育的对象,开展全覆盖走访,集中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对象建立一人一档基础信息台账。县级对摸排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各乡镇对摸排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切实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二)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属地管理,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建立清单,一个一个制定整治措施,实行销号制度,确保整治到位。(时限:2019年11月至12月底)

(三)健全长效机制。根据省市文件安排将适时修订《云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在有关地方法规中增补完善制止早婚早育的相关条款,为解决早婚早育问题提供相关法规依据,全县各职能部门要提前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在修改办法征求意见时提出合理的建议。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强制报告、主动介入、教育引导、依法整治、跟踪服务全链条工作机制,常态长效解决早婚早育问题。(时限: 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压实工作责任,及时部署、精心组织开展控辍保学、早婚早育问题的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要把保护妇女儿童合 法权益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有机结合起来,系统考 虑、综合施策、久久为功。基层党组织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重视 制止早婚早育工作,及时发现、主动介入,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 护相关规定尤其是禁止早婚早育写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二)强化部门联动。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要适时深入乡镇,开展早婚早育专题调研督导,进一步摸清基本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妇女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部门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工作。宣传、司法、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要加大相关法 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区别处理好无效婚姻和非法婚姻;教育、共青团、卫健部门要向学生开展青春期教育,宣传早婚早育对儿 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危害性;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大教育引导力度,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养成现代婚育观念;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做好劳动务工市场的监督检查,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务工;网信、广电等部门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净化网络环境,强化正面宣传教育。

凤庆县民政局 凤庆县公安局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凤庆县妇女联合会

2019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