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召开《凤庆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办法》听证会公告 |
来源: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住建局 时间:2024-09-1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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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号)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凤庆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办法》听证会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凤庆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办法》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 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 二、听证会举行的地点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听证主持人 谢凤娟 县住建局副局长 (二)听证人 吴天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喜庆 县住建局局长 (三)听证陈述人 郑建国 县住建局住房保障股股长 (四)听证监察人 李文花 驻县住建局纪检组组长 (五)听证记录人 茶树荣 张力佳 (六)听证代表(共16名) 1.新市民、新青年代表(2名) 李林峰 徐张标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李兴福 县人大代表 龚治良 县政协委员 3.法律工作者(1名) 郭庆全 县司法局干部 4. 技术专家(3名) 罗国梁 李赟霞 纳德强 5.政府部门人员(8名) 蔡瑞华(公安局) 李世臣(残 联) 李成明(医疗保障局) 史 洪(民政局) 杨宇峰(人社局) 黄云凤(公积金中心) 杨 涛(审计局) 杨天奇(财政局) 四、听证《办法》要点: 对实施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听证。 五、本次听证会公开举行,将邀请凤庆县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 六、经听证会后确定的实施办法,县住建局将根据听证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凤庆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办法》建言献策,我局开通了意见征集邮箱 (fqxzjjbgs@126.com)和电话(0883-4211047)。 特此公告。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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