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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3-09-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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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是处理全乡日常工作事务的机构,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档案、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纪委、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农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日常工作。通过各工作的实施来促进全乡的经济发展、增加全乡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全乡的社会稳定发展。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坚持提高发展效益,着力提升综合实力。今年以来,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广大党员干部大干快干,积极当好烟叶生产指导员、服务员,稳面积、保产量、促增收,不断做优烤烟产业,2022年646户农户加入凤庆县兴农烟叶种植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种植烤烟14537亩,实现农户总创收51953420.00元。紫微村248户农户加入紫微村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种植水稻488亩。林下产业蓬勃发展,在瓦屋村引进“凤庆县信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行“党支部+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种植魔芋、龙胆草、重楼、红花等6200余亩,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全乡种植林药200亩、林菜2000亩、林芋3000亩、林草1000亩,西密村500亩集体茶园有机基地创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全乡林下经济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做强畜牧产业,全乡大牲畜存栏1.28万头,生猪存栏3.18万头,山羊存栏2.66万只,家禽存栏约8.82万羽。水产养殖面积1500亩,实现产量805吨,产值8600000.00元。依托“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建成核桃采后处理水洗果加工站2个,核桃累计种植面积14.29万亩,产值293400000.0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良种工程建设持续向好,目前新华、紫微共有1000亩。全力抓好全乡的大春小春生产,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82970亩,其中完成707亩杂交稻旱作和1000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工作,粮食总产量达17979吨。

坚持抓实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增强发展后劲。2022年,在紫微村大松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自然村道路硬化4.03公里,建成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2套,改造公共厕所1座,新建垃圾收集池2个,建设苗文化活动广场1个,村民活动广场1个,生态停车场1个等;加大安置点产业培育力度,在紫微村大松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成苗族织布工艺保护传承室153平方米,大麻初加工车间35平方米,织布机6台,种植工业脱毒大麻300亩,农户菜园子建设1099.2平方米,种植水稻488亩,同时规划种植黄精100亩;在瓦屋茶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成立核桃初加工专业合作社1个,引入公司1家,种植滇龙胆草、滇黄精等林下中药材6000余亩;在沙帽村旧基易地扶贫安置点建成生猪养殖场1个。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成紫微希望小学篮球场一个,新华敬老院篮球场1个。2022年新华乡教育系统基建在建项目2个,投资7547000.00元,建筑面积3246平方米,建成红岩完小运动场一个,建设面积900平方米。开工建设砚田完小田径运动场,建筑面积3029平方米,投资908000.00元。饮水工程建设持续向好,全乡共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64件,受益人口22431人,占总人数26707人的88.9%。沙帽村吉面组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完成总投资170000.00元,建成2m³取水池3个,12m³蓄水池2个,安装架设DN20镀锌钢管6500m,受益群众34户142人,其中脱贫户32户132人。总投资915000.00元完成小湾水电站库区新华乡砚田村人饮饮水工程,建取水坝1座,安装管道7.5公里,建100m³水池2个,安装一体化饮水设备1台,投资160000.00元完成砚田村下八甲组、水源村(七甲组、水吗组、蒙克自安置点)、新华村把密片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凤巍高速已经完成实物指标认定,总涉及农户41户187人,涉及旱地130.28亩,林地78.94亩,涉及11户农户房屋(面积3500平方米);3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路建设涉及47.1公里招投标相关事宜正在组织;“四好”农村路建设已分四段签署公路养护协议,确保进一步养好、管好公路。道路交通建设稳步推进。大力推动“两违整治”工作,全乡共涉及86宗(其中省市系统核查数31宗,乡镇自查数55宗),共完成拆除复垦62宗5471.4平方米,完善手续8宗1570平方米。

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推进乡村振兴。通过培训村四职干部使用、利用微信群转发给村民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APP”,共安装“政府救助平台APP”4398人,覆盖率达95.4%,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APP提出申请171件,办结率100%。建立产业巩固机制,加大扶贫后续投入,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深入开展乡村人才振兴行动,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成立了新华乡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站1个、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点11个,以开展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为抓手,不断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全乡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顺利推进落实,累计全脱产进校园培训184人,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扎实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和联络服务站、开展座谈会12次,联络回乡干部754人,成立行政村规划编制组11个,全面完成11个村村庄规划编制。做优做强山区经济,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力争“美丽乡村”建制村全覆盖。加强农业科技投入,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综合布局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服务业、乡村旅游业、农村电商,加快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健康养老、农业+文化传承等新业态,高标准建设一批乡村振兴示范点。

坚持抓实疫情防控,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充实漾江码头卡点工作人员,23人合理轮班,实行双向查缉。持续做好境外、疫情高中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排查工作,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进一步压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成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11个,三级网格36个,四级网格91个,五级网格688个。实施网格化管理,严格管控高中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对辖区内141名外籍人员实行动态监控。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全乡累计接种第一剂15703针次(其中3—17周岁3861人),累计接种第二剂14674针次(其中3—17周岁3193人),累计完成18周岁以上接种第三剂11908针次。全乡完成60岁以上人群第一针接种3806人,接种率达94.68%,第二针接种3555人,接种率为88.43%,第三针接种3361人,接种率为83.58%。

坚持注重社会事业发展,着力保障民生需求。通过惠农“一折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283700.00元,草原生态补贴894792.50元。“两保”工作持续推进。850户1289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累计发放资金2626505.00元;纳入城市低保8户8人,累计发放资金29080.00元;特困救助供养对象102户102人,累计发放供养金1005488.00元;救助困难群众6户,累计发放救助资金6800.00元;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6人,累计发放补助金79360.00元。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66人,累计发放资金173530.00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42人,累计发放资金404020.00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奖励扶助对象145人,发放资金149280.00元。申请就业扶持贷款18户3600000.00元。通过公建民营模式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新华乡敬老院投入运营,全乡集中供养特困老人33人。共建成1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1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2022年申请丧葬补助144份,发放丧葬费186624.00元。积极有效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全面营造殡葬改革工作氛围,有效巩固“活人墓”拆除工作成效,共排查出活人墓285塚,拆除销号267座,未拆除18座。扎实做好国防动员、民兵整组工作,适龄青年兵役登记133人,输送高素质兵员6名,圆满完成2022年征兵工作任务。推进教育体制综合改革,适龄儿童100%接受义务教育。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

坚持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完善应急管理系统AB角建设,发放应急救灾资金340户270000.00元。与全乡11个村民委员会、10个企业、3所中心校1所中学、7个码头渡口等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辖区各餐馆、旅店、集贸市场、学校食堂、各大药店门市等进行检查4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200余次,对违反经营食品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部分经营销售过期食品的个体户进行了思想教育,并没收其经营的过期食品,确保了全乡食品卫生安全。共发出《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画册》400余份、《预防野生菌中毒挂图》200余份。全面提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充分发挥各村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网格员、调解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及时调处。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5件,上级交办信访件13件,市政务热线(12345)1件。以法治校,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各部门联动对全乡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联合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14份,全乡共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3条,校内16条,校园周边17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新华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水务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机构5个: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2.事业单位7个:新华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水务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财政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19477701.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06952.97元,占总收入的84.2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70748.52元,占总收入的15.7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842547.87元,下降46.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663463.97元,下降41.5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5179083.9元,下降62.78%。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减少脱贫攻坚相关项目资金共计13929300.00元;二是2022年度县级单位拨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生活补助、工作经费等非同级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18797472.97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6860.1元,占总支出的53.29%;项目支出8780612.87元,占总支出的46.7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389577.03元,下降49.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715548.62元,下降46.53%;项目支出减少9674028.41元,下降52.4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2022年度村级公用经费较上年度减少,二是本年度减少了脱贫攻坚相关项目化债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1686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97814.53元,占基本支出的93.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9045.57元,占基本支出的6.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80612.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支出具体支出:入股凤庆滇红第一村茶旅民宿建设2500000.00元,用于壮大西密、瓦屋、水源、凤云、白腊5个村村集体经济;武装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元,用于保障我乡完成招兵及民兵训练任务;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支出50000.00元,用于购置打印机,提高办公效率;市级配套2022年村干部岗位补贴和村民小组补助经费支出130452.00元,用于保障对村干部及村民小组的补助;新华乡新华村敬老院周边生态修复工程专项资金支出250000.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85000.00元,用于新华乡奴古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及新华乡白腊村梨树小组产业路硬化;新华乡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水利救灾资金支出50000.00元,用于抗旱;农村人畜饮水支出80000.00元,用于砚田,水源七甲水吗蒙克自安置点,新华把密水利设施补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支出970000.00元,用于紫微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美华村奴古彝寨乡村体验旅游开发及紫微村乡村旅游开发;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专项资金支出39000.00元;新华乡2020年至2021年村级人员经费支出56900.00元;自然灾害救灾支出30000.00元,用于洪涝灾害救灾;单位资金及上年度结转资金支出4429260.87元,用于保障护林员补助、维持我部门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06952.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28%。与上年相比减少13231597.97元,下降44.64%,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较2021年度减少了化解脱贫攻坚项目债务专项资金共计139293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5526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2%。主要用于人大、党委、政府机关、纪委监察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3760742.28元,下降77.24%,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中较上年度减少了化解脱贫攻坚项目债务专项资金共计13929300.00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5714.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文化站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0620.17元,下降5.95%,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度部分乡镇补贴及事业人员绩效暂未发放,二是调整基数后社会保障缴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911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退休人员以及遗属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家庭及个人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83697.11元,下降15.07%,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度该分类下人员减少,二是本年度部分乡镇补贴及事业人员绩效暂未发放,三是调整基数后社会保障缴费减少;

4.卫生健康(类)支出53827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计生站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358.52元,增长1.3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医保基数调整;

5.节能环保(类)支出2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新华乡新华村敬老院周边生态修复及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培训。与上年相比增加25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本单位无节能环保(类)相关预算及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370599.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城乡环境卫生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40481.03元,下降9.85%,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度部分乡镇补贴及事业人员绩效暂未发放,二是调整基数后社会保障缴费减少;

7.农林水(类)支出855075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2%。主要用于农技中心、林业站、水管站、村民委员会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328049.10元,增长63.72%,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度该分类保障下人员增加,二是本年度增加了农业有毒有害津贴;

8.住房保障(类)支出6872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741465.00元,下降79.9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减少农村危房改造支出2815000.00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洪涝灾害救灾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3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本单位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相关预算及支出。

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节能环保(类)支出、城乡社区(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900.00元,支出决算为7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8%。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业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本年度公务接待费以全口径方式由基本户垫支,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公务接待费。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900.00元,支出决算为7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8%。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9%;本年度接待费以全口径方式由基本户垫支,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坚持厉行节约,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449.3元,下降2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增加12350.7元,增长20.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80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坚持厉行节约,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本年度接待费以全口径方式由基本户垫支。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本年度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应急车辆保障。

3.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363.57元,减少121403.73元,下降26.41%。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2年度厉行节约,同时人员减少使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8513726.76元,其中,流动资产32060177.34元,固定资产14377681.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2075868.2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14179.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65080.99元(新华乡敬老院以暂估值入账)。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456.4平方米,账面原值8977270.6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林业站一楼2021年至2022年房租于2021年度一次性付清并已上解国库,本期无收入;办公楼一楼2022年房租于2023年收缴,本期无收入;敬老院合同约定前三年免租,后期看经营状况收取,本期无实际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78%。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我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金额8780612.87元,共21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8780612.87元,支出18780612.87元,支出率100%。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详见附表12)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3200901111

  
附件【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91509175046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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