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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4-12-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4年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工作要求,围绕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标准,全力推进凤庆县关于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实,着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新形象,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县依托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为契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一年来,以县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6场次,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凤庆县“十四五”规划的法治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任务,持续强化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次中心组学习必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学习,推动实践。按照学法用法制度的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下发了《凤庆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让全县领导干部成为学法、懂法、用法的组织者和先行者,推动全县法治能力的全面加速提升。积极举办法治培训和专题讲座。年内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专题6次,依托县委党校的培训平台,在“凤庆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培训的主题,共组织培训6场3149人次,实现全县科级领导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第一驻村书记全覆盖。借助“凤庆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年轻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大课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进行专题培训,着力加快提升全县年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等各环节进行规范。加强合法性审查,凡出台规范性文件,都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审查,对内容复杂或者涉及其他重大问题的,组织相关单位、专业人士联合进行法律或专业认证后,再报县政府审核签发。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及时将县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备案率达100%,不存在逾期备案情况,未出现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形,也未出现在行政诉讼中被法院审查认为不合法或提出法律建议的情形。

(三)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落实“1133”服务承诺制,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建立“部门首席企业服务官和企业导办员”工作机制,健全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全面落实便民利企优惠政策,年内全县共完成“1133”服务事项办件123044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照省市行政许可清单,梳理我县行政许可事项239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7项,保留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27项,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全县涉及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的6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抓实县级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编制并对外公布县级部门权责清单,全县32个县级部门共有行政权力4594项。推动云南凤庆产业园区赋权工作,承接省级赋权事项9项,市级赋权事项6项,县级赋权事项3项。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按照“能放能收”原则,组织13个乡(镇)、县级赋权行业部门对赋权事项进行全面摸底评估,动态更新公布13个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目前13个乡(镇)有行政权力2090项。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32个部门共有行政检查子项1006项,行政处罚子项2411项,行政强制子项105项,其他子项248项;认领实施清单912项,监管事项认领率达100%,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和准确率达98.79%;录入监管行为数据961项,监管事项覆盖率44.02%。四是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接、指派政务服务事项1566项,完成率100%,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行政许可网上可办率100%,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98.82%,行政许可全程网办率99.48%。全力打造“一门”服务,建设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推动负面清单外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目前,应进事项527项,实际进驻511项,进驻率97%;实施“综合窗口”改革,推行帮办代办服务,2024年以来,完成“综窗”服务事项办理160件,完成帮办代办事项1216件。县政务服务大厅累计受理办件12.69万件,按时办结12.69万件,办结率为100%,共接受群众政务咨询2.26万人次。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组织召开“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推进会议和业务培训会,第一批16个事项全部完成授权发布,设立16个服务专窗,新一批完成授权发布7个,设立1个服务专窗,年内共办理“一件事”377件。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组织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开展“走流程”活动6次,发现堵点难点问题4个,提出整改优化措施4条,解决问题1个。提升乡村便民服务水平,完成11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率达84.62%;完成15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率达79.37%。完成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加快推进乡村两级网上平台应用,年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共受办理事项5.38万件,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共受办理事项3.02万件。规范政务服务行为,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深化“全程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56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8个事项实现“省内通办”。年内共办理跨省通办1769件,省内通办4048件。强化效能监督,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年内“好差评”系统共产生评价1.8万件,好评率100%。五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抓好“暖心行动”示范县创建,设立营商环境观察站、聘请营商环境观察员、为“四上”企业选派“作风护航员”和“法治护航员”,通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有效提升,年内经营主体总量达41260户,增长率12.28%,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06户。抓好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有效革除推诿扯皮的顽疾,打通重大项目审批监管“中阻梗”。抓好规范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发现问题6个,已完成整改3个,正在整改3个。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托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累计录入信用信息871.82万条。“双公示”数据录入量在全市8县区排名第一,合规率99.62%,迟报率、瞒报率“双清零”。抓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组织开展学习135个通报案例,组织全县相关部门53人参加云南工业干部培训基地为期5天的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组织参加省发展改革委召开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季度工作调度会议2期。六是规范化推进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下发了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专题会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推进实施“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的“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的通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县共梳理出问题清单8条,全部整改落实。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加强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减免责清单”,树立柔性执法理念,完善执法监管模式,推广“综合查一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加强涉企行政检查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对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实行清单备案管理,年内共有5个单位报备涉企行政检查计划14份,5个单位报备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组织开展4次159卷,抽取18卷涉企行政执法案卷报送省级评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行政执法证新申请和到期换证考试1批13场,合格108人,合格率86%。通过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申报免考换证17人、执法人员调动13人、证件注销151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完成年度60学时全员轮训要求,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县级部门参训33个单位524人,13个乡镇参训323人。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落实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项目建设在全县的部署应用。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面清理规范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建立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互通、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执法协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行政执法协调协作若干机制。七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强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件,受理32件,不予受理1件,办结26件,行政复议平台录入22件。办理结果:维持12件;驳回行政复议请求7件;部分确认违法、部分维持1件;部分维持、部分驳回复议请求2件;部分驳回复议申请、部分驳回复议请求1件;复议过程中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3件。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一审2件,二审3件,再审2件,审理后肯定意见2件,自愿撤回上诉2件,未审结3件。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3件。加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落实,有效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内县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5件,审结3件。审判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2份,司法建议反馈率100%,采纳率100%。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份,提出监督意见17件,采纳率100%。八是全面提高普法成效。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落实“法律七进+N”宣传活动,利用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法治文化阵地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案释法556场次;五类人员培训42次;重点人员培训137次;缉枪治爆培训23次;酒驾专场培训2次;街场宣传33次。线上用“凤庆普法”微信公众号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动态发布等工作。目前,全县共培养村级“法律明白人”1353人,组建村级法治宣传小分队191个1407人。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户”611户。适时开展“针对性”普法、“调解+普法”工作,紧抓“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等要求,扎实上好“开学法治第一课”。在开展常规法律讲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红色教育+普法”“油菜花田边普法”“法律知识家庭朗读”“直播普法”等方式,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全方位“护蕾”健康成长。开展2024年凤庆县“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比赛活动,共收到参赛作品139件。2024年,我局被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表彰为“云南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九是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强化重点人群管控,投入34万元完成省级智慧社矫中心建设,全面推行“队建制”教育矫正模式,采取“人防+技防”方式,对在册283名社区矫正对象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帮教管控机制,按季度对刑满释放2084名人员进行考评,实现人员对接“零缝隙”、安置帮教“零时差”。提供服刑人员家属远程探视服务343人次。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担当,稳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四级调解网格作用,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全县参与排查调处人员2448人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07件,调解纠纷1637件,调解成功1595件,成功率达97%,预防纠纷苗头198件。十是公共法律服务惠民作用日益凸显。提升群众使用网上法律服务平台解决问题的意识,引导群众使用12348热线平台进行法律咨询,乡村法治通访问3022人次、云岭法务通访问474人次。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办理刑事援助77件,民事40件,认罪认罚391件,参与听证7件,解答法律咨询1608人次,代拟法律文书420份。持续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通过线上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方式为当事人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办理公证209件,其中涉外公证30件。认真抓好律师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引导广大律师践行“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3个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276件,代书209件,参与人民法院诉前委派调解22件,法律咨询691件,担任法律顾问10家。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全县13个乡镇、129个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学校等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57名,全县189个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稳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通过县内公职律师统筹调配使用,全县36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公职律师覆盖率达97.22%。十一是强化基层治理,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建立一支队伍、建立一套工作机制、建立一套村规民约、建立一所村民法治学校、建立一组微信群的“五个一”要求,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作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切入点,创新方式、常抓不懈。共创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7个,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扎实开展平安凤庆创建,13个“平安乡镇”创建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累计创建“平安村(社区)”189个、“平安单位”82个、“平安校园”86所、“平安小区”10个、“平安家庭”14.1万户,平安凤庆建设全面推进。

(四)完善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坚决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精神,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程序规范执行。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县政府会议程序,保障和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作出。县政府对重大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区域规划、工业重点项目等事关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均召开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公开制度,年内对《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等3个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公示。深入推进风险评估工作,今年以来共备案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18件,其中涉及重大政策类1项、重大项目17件,切实把“化风险、解问题”前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健康推进。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决策流程,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列席,县司法局全程参与,共同研究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三是用好用活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县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四是统筹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对照年度任务清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五)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面公布意见建议、提案答复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办理透明度,实现沟通率和满意率100%。二是强化审计监督成效。推动审计全覆盖,维护财经秩序,加强预算执行审计;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维护政令畅通,加强政策跟踪审计;关注热点焦点,加强民生资金审计;深化国有资产监督,加强国有企业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投资审计,从而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监督的积极作用。三是强化行政监察。开展巡察活动,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开通行政效能投诉热线,促使政府工作部门改善服务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

(一)全县整体思想认识水平有待提升。部分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停滞不前,与新时代下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不接轨、不接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还有待提升,没有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通盘考虑,工作措施不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推进不平衡。

(二)政府职能转变仍需要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职责交叉,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还不够清晰,“放管服”改革还需进一步跟进。

(三)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个别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储备不系统、不全面,经验不足,存在执法政策法规解释运用不到位,便民意识不强的问题。行政执法不规范、不科学等现象依然存在,个别部门行政执法不作为,违反程序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现象时有发生。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保障不足。法治队伍整体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整体队伍的素质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经费保障不足,全县财政压力较大,在保运转和促发展、搞建设、促服务的资金矛盾较为突出,严重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软硬件投入等。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学习,提升法治素养。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积极参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集中学习和研讨,扎实开展会前个人自学。三是当好法治建设带头人,合理规划时间,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理论和法律知识自学,突出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研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等知识,进一步筑牢宪法意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坚持县政府党组会和常务会第一学习议题制度,切实将理论学习与研究解决凤庆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理支撑。

(二)强化统筹,紧抓责任落实。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持续提升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二是及时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信访工作、市域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并明确下步工作措施。2024年以来,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建设调研7次、现场解决问题13个,深入挂钩乡(镇)、部门开展法治宣讲3场次,专题听取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汇报2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6次、信访维稳工作8次、安全生产4次。三是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目前,全县13个乡镇、129个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学校等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57名。四是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明确要求政府班子成员和下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严禁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办理,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领着干、盯着办、依法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五是及时深入乡(镇)、部门(单位)、村(社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信访矛盾纠纷、依法行政等工作调研,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隐患问题。全县未发生重大影响的政治案(事)件、暴恐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大规模到临赴省进京集体上访、公共安全事故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事件,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权力制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完善决策机制。修订完善了县人民政府《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定实施办法》等,在重大决策前进行集体讨论,听取意见,聘请专家评审,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核,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明确了重点领域工作事项执法行为、规范了执法流程,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性,提升了执法水平。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全面拓展政务公开范围、频次,利用图文、音视频等形式进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2025年,凤庆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将始终围绕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目标任务,全面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勠力同心,共同发力,同频共振,按照既定目标按时完成创建任务,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水平,更好地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决策部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凤庆法治政府建设成果。

(二)强化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明晰权责边界,持续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认真执行政府工作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律框架内推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开展全面倒查和源头纠治;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增强应急处突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坚决维护法治权威。

(三)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持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四)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守决策程序,推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符合凤庆实际。

(五)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托平台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巡查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效果。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优化行政执法队伍,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确保改革赋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案必出庭;持续整合律师、公证资源,加快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七)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廉洁政府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升监督效能,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充分发挥审计、财会、统计、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等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设“信用凤庆”。

凤庆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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