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公开 |
来源: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时间:2023-03-1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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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262700000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2、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及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和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县级公益林划定,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和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县级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负责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和开展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造林绿化股(挂凤庆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资源林政股、森林草原防火股、林区治安稽查大队。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凤庆县森林资源管理站; 3.凤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4.凤庆县营林工作站; 5.凤庆县生态公益林管理站; 6.凤庆县核桃研究所; 7.凤庆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 8.凤庆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9.凤庆县桂花树国有林场; 10.凤庆县林长服务中心(加挂凤庆县种苗站、凤庆县国有林场管理站牌子); 11.凤庆县江北国有林场; 12.凤庆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按县政府和市林草局分解下达的指标要求,认真组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向上争取资金任务。 二是持续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创建。严格按照“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工作要求,抓实抓好我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统筹抓好全县示范创建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三是持续抓好林草资源管护。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保持稳定增长;加大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抓好有害生物防治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抓好林草资源保护。 四是持续抓好生态修复工作。突出“绿美建设”,争取实施营造林、有害生物防治、乡村绿化等项目,力争得到上级扶持并落地建设。 五是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大力推广林芋、林药、林菜、林饲等林下经济作物和林下养殖业,2023年计划完成林下经济种植10万亩,其中:林下中药材8800亩。 六是抓好红花油茶产业发展。积极做好红花油茶基地建设工作,2023年计划种植红花油茶10000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7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7辆。实用车辆超编制的原因是:财政年初预算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三公经费车辆为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1辆。我局用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森林防火指挥车2辆,森林防火运兵车3辆),没有纳入财政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三公经费支出,故实有车辆超编制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7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32.2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12.52万元,增7.7%,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20.96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增加及2022年调整工资支出及零星增资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91.56万元,主要是2022年财政暂缓下达项目指标在2023年重新下达增加151.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新增两个项目,增加收入4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32.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32.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32.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72.52万元,增6.71%,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20.96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增加及2022年调整工资支出及零星增资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91.56万元,主要是2022年财政暂缓下达项目指标在2023年重新下达增加151.5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72.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32.2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9.08%,其中:基本支出1168.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6.97%,与上年对比增加120.96万元,增11.5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入增加及2022年调整工资支出及零星增资增加;项目支出3164.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3.03%,与上年对比增加151.56万元,增5.03%,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2022年财政暂缓下达项目指标在2023年重新下达增加项目支出。上级补助收入4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92%,主要原因分析:非财政拨款项目增加支出40万元,其中:2021年凤庆林茶复合提质增效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2022年度省级核桃提质增效技术培训项目经费2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27.08万元,其中: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5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2080801款死亡抚恤支出7.5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57.27万元,其中: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24.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行政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29.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事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职工及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640万元,支出列2110602退耕现金640万元,用于兑现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批政策补助。 农林水支出3422.10万元,支出分别列2130201款行政运行支出388.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工伤和失业保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30204款林业事业机构支出509.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工伤和失业保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支出520万元,主要用于核桃初加工机械一条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40万元,凤庆县2022年国家特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专项资金180万元,统筹整合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项目—2022年造林补贴项目资金100万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款支出918.03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913.03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547.46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296.7万元,2022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50.76万元;2130213执法与监督款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行政执法办案发生的差旅费支出;2130234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9.4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经费的支出,具体为专业扑火队员劳务费支出、防火车辆经费(森林防火指挥车2辆,运兵车3辆)、邮电费(视频监控系统)、检查验收差旅费以及森林防火会议、培训等支出;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07.08万元,主要用于统筹整合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项目—滇红小镇周边生态修复工程补助资金154.26万元,统筹整合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项目—凤庆县城市面山十三山生态修复项目补助资金352.8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5.81万元,支出列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85.8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匹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涉及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涉及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涉及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9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9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2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保障2辆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3年县级配套森林防火经费 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成上级下达的森林火灾防控预期成效,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年度森林火灾不超过12次);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202.4公顷);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年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 (二)2021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核桃初加工机械一条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新建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脱青皮→清洗→烘干→分级→包装”生产线3条,新建“已脱皮的核桃仁沥干水分→装入烘干箱烘干→分拣、分类→真空封装→冷库存储”生产线1条。通过项目建设,对全面提升核桃干果质量,对促进核桃产业的健康发展、增强核桃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凤庆县2022年国家特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 加强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新造特殊珍稀林木0.2万亩,有效保障国家林木安全。 (四)统筹整合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项目—2022年造林补贴项目资金 完成造林补贴2000亩,其中:乔木林2000亩。项目实施后,能增加森林面积,改善林分质量,带动林农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五)2022年度省级核桃提质增效技术培训项目 开展6期培训,每期培训50人次。通过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持续加大核桃基地抚育管护力度,有效提高凤庆核桃的品质。 (六)林长制专项工作经费 建立和完善保护和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长效机制,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巩固和提升林产业发展。2023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1.5%。 (七)统筹整合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项目—凤庆县城市面山十三山生态修复项目 实施县城十三山生态修复,种植乔木、灌木、地被等,配套实施照明、浇灌等附属工程。项目实施后,能有效提升凤庆县城环境承载能力,提升城市面山绿化层次,增加群众幸福高和获得感。 (八)统筹整合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项目—滇红小镇周边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整理绿化用地2716.02平方米,清除地被植物4800平方米;种植红花繼木球110株、无刺勾骨球105株、叶子花球605株、巴西野牡丹173.25平方米、欧洲荚蓬352.12平方米、杜鹃451平方米、红花檐木369.6平方米、叶子花绿篱403.35平方米,喷播种草(灌木籽)626.49平方米;种植胸径3cm、高2.5m云南松20株,胸径6cm、高3m云南松100株;种植胸径8cm、高3m冬樱花289株;开挖排水沟156米;实施喷灌系统1500米。项目实施后,能有效提升滇红特色小镇绿化层次效果,提升滇红特色小镇绿化美化,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助力滇红特色小镇创建。 (九)2022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一是按照“管好公益林,用好补偿金”的总体要求,通过对省级公益林严格保护,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懂护任务完成率达100%,科学管理,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真正使省级公益林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对省级公益林实施合理补偿,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达补偿对象手中,不断增强林农爱林护林积极性,对林区森林林区毁林开的情况进行及时的处理,形成全民护林的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保证省级公益林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不高于4%,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9%,满足保障国土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二是通过森林管护,确保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任务不低于下达任务数,妥善安置工程区国有职工,全面落实管护责任,管护合同签订率不低于95%,加强森林管护,使得工程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工程区内林分质量提高,生态状况由逐步好转向明显改善转变,护林员从森林管护中获得人均收入达到800元/人以上,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十)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完成天然商品林个体林和集体林补偿费兑现工作。 (十一)林业行政执法办案经费 通过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促进平安林区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十二)2021年凤庆林茶复合提质增效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 通过核桃和茶叶提质增效技术推广,核桃不同密度下茶树最佳产量和品质的探索,让核桃和茶叶和谐发展,共同增益。对提高林地综合效益,推动凤庆县核桃-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十三)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批政策补助资金 完成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1.6万亩第三批政策补助资金640万元兑现工作。 (十四)2022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完成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个体林和集体林补偿费兑现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6.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77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水费1.25万元,电费3.97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2.9万元,培训费11.2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工会经费14.95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26.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2万元,增22.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因机构改革,成立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入7人,以及2022年调资及零星增资,导致工资基数增加,故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9005.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18.33万元,固定资产254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44.52万元,无形资产17.68万元,其他资产85.0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6.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4.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0平方米,账面原值7.76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6项,账面原值23.4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62700111 |
附件【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0092056603.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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