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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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0-09-2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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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2401000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7号)、《凤庆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凤庆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机改发〔2019〕1号)精神授予我单位如下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实施上级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的管理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起草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凤庆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贯彻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凤庆县水务局、凤庆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凤庆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凤庆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凤庆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2)与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凤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 (3)与凤庆县应急管理局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凤庆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与凤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凤庆县应急管理局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资源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非煤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凤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合法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各类矿井关闭提出建议。凤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忘初心,全面从严治党提升班子能力水平 (1)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班子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行为规范、约束预防、履行执法活动监督检查和制度建设跟踪问效。制定印发《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自律”新格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局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班子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主抓主管,做到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带好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主动抓好分管工作,齐心协力,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做到以身作则、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做好表率。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局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签,班子成员与所分管部门签,部门负责人与所属职工签的制度,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6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2)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按时按要求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凤庆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枪声》、《国测一大队先进事迹》等电教片,组织全体党员实地前往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珍惜岗位、爱岗敬业、廉政勤政、拒腐防变”的政治思想意识。严格按照“八小时”活动自律承诺规定要求,签订承诺书106份。找准局机关及各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岗位职责风险,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运行透明化,作风建设制度化。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做到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谈,部门负责人与所属职工谈,做到早提醒警示,从源头预防。 (3)夯实党建,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要求,认真做好党建日常工作,按照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积极开展党支部活动,严格执行党建工作“三会一课”、“党费日”基础制度,实行党员积分制申报评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相互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认真撰写自我剖析材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党组中心组按要求开展集中学习,学习教育以突出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与学习教育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期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召开党支部大会,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回顾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的辉煌历史。 (4)不忘初心,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为期七天的专题读书班,全体党员参加,紧紧围绕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原文内容,穿插警示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地参观学习,观看专题教育片等方式,全方位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班子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分别以《全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群测群防,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洛党镇桃花村脱贫攻坚专题调研》、《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为题开展专题调研,并以调研实际为基础向党员讲授党课。认真对照“十八个是否”,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全面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组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问题表现例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 2.担当作为,用地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1)规划先行,推动城乡发展科学合理规范化。凤庆县鲁史古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工作已经进入公示阶段,文庙片区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凤庆县24栋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按程序进行了公告;完成《凤庆县水生态文明规划》编制工作,已实施砚池湿地公园、崇祯寺湿地公园、书院河等6个水文化水体景观工程,即将启动桃源河、迎春河二期等水文化水体景观建设。同时实施引水入城工程,计划实施5个片区引水入城工程,目前书院片区及前锋康养新区引水入城工程已完成前期设计;全面完成12个乡镇总体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审查及报批工作;完成鲁史茶马古文化小镇、滇红小镇总体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查工作;开展小湾镇锦秀村茶王养生小镇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完成养生小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采取打捆编制的方式完成12个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审查工作。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及村庄布点规划;完成13个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10个中国传统村落、2个以茶为特色的村庄、51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20个人居环境示范村规划编制审查工作。结合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新一轮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完成提升完善952个自然村村庄规划;书院片区、教育局片区、西环路片区3个项目已和碧桂园云南分公司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教育局片区已启动建设。开展生态红线评估和数据库调整工作,凤庆县生态红线数据库面积为921.9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74%,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整方案,确保划定成果权威、科学、可执行。启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收集部门基础数据,正在开展数据分析,分析现状资源,以便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现状评估工作。 (2)注重发展,着力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能力。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共计174个,涵盖“四个一百”、“五网建设”、“补短板、增动力”、“十三五”高速公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特色小镇建设、绿色食品牌、重点建设项目“落地难”八个大项,目前已保障108个,尚未保障9个,扣除暂时无法保障的57个,保障率92.31%。在保障过程中,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要求,充分用好用足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开展凤山、鲁史、雪山、三岔河、洛党5个乡镇的规划修改工作。完成云县至凤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凤庆县城西环路二期项目用地预审和大摆田水库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保障用地规模286.41公顷(合4296.17亩)。 (3)聚焦民生,增减挂钩项目助力脱贫攻坚。2016年至今,获批4个易地扶贫增减挂钩项目,项目实施保障了凤庆县50个安置点用地,建新区规模46.7212公顷,节余指标45.9514公顷,流转景洪市节余指标238亩,流转收益5950万元。制定印发《凤庆县 2016 年—2017 年易地扶贫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实施方案》,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项目区复垦实施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拆旧复垦资金按照 15000.00 元/亩(22.50 万元/公顷)分配,以奖代补方式下达到乡镇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计划投入资金 1775.03万元。目前,第一批项目启动资金200万元已拨付各乡镇人民政府,拆旧复垦进度有所提高,政府激励、发动镇村两级开展拆旧复垦的机制初见成效。 (4)合力攻坚,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力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办法,严格落实“一地一策”原则,厘清底数,制定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时编制具体项目供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对批准的供地方案迅速组织招标、挂牌、拍卖等方式出让或划拨,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处置力度。统筹招商、发改、住建等部门,利用招商引资项目推介用地、发改项目储备宣传用地、调整完善城镇规划等方式,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我县2009—2018年批而未供涉及10个项目,全部为批次用地,批而未供土地面积1734.46亩,处置完成919.39公顷,处置率53%。 3.均衡发展,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有效开展 (1)质量为先,圆满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耕地保护面积 99.2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9.86万亩(含城镇周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0万亩,坝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5万亩),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全面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受理土地复垦方案4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制度措施,确保我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切实加强设施农用地的审批和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设施农用地实施管理细则(试行)》,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202宗594.89亩,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加强备案后的管理和监控,严防“农地非农化”等违法用地行为。 (2)节约集约,盘活存量降低成本助力经济发展。历年结转土地储备面积38.6587公顷,年度新增土地储备面积25.6647公顷,盘活存量6.5307公顷,合计70.8541公顷,收储土地预估价值3.52亿元,计划安排土地储备开发投资2588.33万元。凤庆县滇红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依规取得园区二期厚丰片区13.4236公顷工业用地,用于建设标准化厂房,租赁给园区企业,有效降低了园区企业用地成本。完成调整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已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计调整后的地价较原地价下调14%。 (3)加强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利用成效显著。严格矿业权审批管理,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引导作用,严格新建矿山生态环境影响的准入条件,健全完善矿政管理办法措施,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三率”指标监管,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矿产勘查开发水平。推进和谐矿区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不发生矿区群众集体性上访事件。积极做好采矿权、探矿权年检网上公示工作。探矿权登记矿权28个,应公示13个,实际公示13个,公示率100%。采矿权登记矿权36个,应公示24个,实际公示22个,公示率91.67%。扎实做好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工作,我县共涉及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矿业权退出的有8个,其中探矿权7个,采矿权1个,目前已经完成退出的有4个探矿权,其余未退出的3个探矿权和1个采矿权,正在积极督促协调。扎实开展砂石资源整治规范工作,正常生产经营的4个采石场全部接入砂石资源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管理信息系统正式运行。 4.严明执法,执法监察工作跨上新台阶 (1)强抓落实,“违建别墅”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开展。高度重视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迅速组织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认真开展清理排查工作。经对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凤庆6个片区、全县已建成的60座水库保护区、全县重要饮用水保护区进行全面清查,有 4处违章建设情况(不属于违建别墅范围),目前,4处违章建筑已拆除整改到位。经严格核查国家下发我县的7个疑似图斑,无违建别墅情况。 (2)全面排查,“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成立“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出台了工作方案,制定印发《凤庆县“大棚房”清理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改措施和时限、职责分工等事宜,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整改。目前,整改到位12宗,整改面积53.93亩,整改完成率100%,其中: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2宗,面积8.98亩;拆除复垦10宗,面积44.94亩。 (3)强化监管,自然资源违法整治步步为营。制定印发《凤庆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乡镇责任,组建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办公室,全力摸排我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情况,合力攻坚,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加快推进2018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我县土地卫片执法立案8件,结案6件;制定印发《凤庆县 2018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逐个图斑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到人,限期完成整改,严防增量发生,确保完成整改任务。持续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印发《凤庆县自然资源系统矿产资源领域治乱专项行动方案》,组建砂石资源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关闭非法采石场96个,非法砖厂8个,采砂采石点到期的坚决关停,无证的坚决取缔,合法的按环保、安监等部门行业要求规范纳税。扎实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合理规划矿业权设置,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行为,为合法矿山创造公平环境。加强自然资源执法检查力度,截至目前,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6件,涉及土地面积33.7亩,目前已结案14件,收缴罚款108271元,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拆除并恢复土地20.5亩;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0件,结案8件,没收违法所得370500元,收缴罚款60000元。 5.强化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1)压实责任,着力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体系。召开2019年度防灾减灾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县级行业部门和13个乡镇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全县2019年防灾减灾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和要求,13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指导各乡镇开展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演练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预案,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预防、早落实,指导各乡镇编制完成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督促各乡镇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四项制度”及“三条措施”。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明确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和监测责任人,做到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及早防治、及时治理;向一线地质灾害监测员推广使用临沧市气象预警系统,及时做好防灾工作,确保监测人员在岗在位,认真履行监测工作。目前,我县共有地质灾害监测员402人,各乡镇组建救灾应急民兵队伍13支,完善了应急管理、应急指挥、应急处置为一体的地质灾害防治网络。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着力推进5个大型和12个中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度,计划总投资3643.07万元,可保障7381人和3.12亿元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巡查,督促落实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责任。4月下旬,我局开展了第一轮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成立了凤庆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3个检查组,对全县13个乡镇非煤矿山、重点项目现场(大临铁路、高速路、机场、水库库塘等)、土地开发整理在建项目现场、地质灾害治理在建项目现场和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本次检查工作,共发放安全生产检查通知书34份,检查非煤矿山13个,县重点工程项目3个,整理开发在建项目2个,地质灾害治理在建项目2个,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108个。8月下旬,开展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评估落实情况的督查巡查。截至目前,全县共编制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14份,编制应急预案155份,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421份,发放防灾明白卡1175份,发放避险明白卡8079份,开展巡排查675次,排查隐患点808个,聘请地质灾害专家到现场排查25次,处置隐患点40个,上报险情9起,无人员伤亡事故。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21次,下发检查通知单63份。 6.创新发展,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成效显著 (1)筑牢基础,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工作保障群众权益。完成 13个地籍区 183个地籍子区,共94411宗地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工作,按要求完成相关成果资料,其中,农村宅基地92760宗,集体建设用地1205宗,国有建设用地446宗。稳步推进三调工作。成立发改、住建、农业、林业、水务、环保、财政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及时拨付技术单位110万元,确保工作经费有保障。完成全县13个乡镇187个村(社区),总面积3323.80平方公里的外业调查工作,编制完成初始调查数据库成果,目前已上报国家审查。 (2)提升服务,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稳步推进。累计办理不动产权证750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109份,接待群众来访咨询办证事宜4820余件,档案查询45000余件(含精准扶贫贫困户不动产登记查询),办理土地、房产抵押注销登记840件,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宗地9256宗,房产21766份,整合比例100%。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接入国家平台8600件,房屋登记资料移交21766份,接收法院查封登记91件。税务系统6名职工入驻不动产登记大厅,方便群众依法纳税,制定印发《凤庆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举措,调整窗口设置、整合业务流程,着力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纳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使不动产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根据《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办字〔2019〕45号)及《中共凤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凤庆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凤编委发〔2019〕12号),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及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县国土空间规划办公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地质勘查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9个职能股室,下设凤山、勐佑、鲁史、三岔河、小湾5个自然资源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44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43.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05.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2019年度期间,上级下达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2988.77万元及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445.80万元(包含2019年城镇建设征地补偿入股股红4290.40万元、2018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涉及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921.13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77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86万元,占总支出的16.24%;项目支出7,349.61万元,占总支出的83.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82.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2019年度有人员调动及退休,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及村庄规划专管员补助结转至2020年度发放;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6856.0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445.80万元(包含2019年城镇建设征地补偿入股股红4290.40万元、2018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涉及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921.13万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4.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2.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2019年度有人员调动及退休,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及村庄规划专管员补助结转至2020年度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49.61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6856.0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445.80万元(包含2019年城镇建设征地补偿入股股红4290.40万元、2018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涉及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921.13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74.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673.7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445.80万元(包含2019年城镇建设征地补偿入股股红4290.40万元、2018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涉及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921.13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对死亡人员家庭的抚恤补助; 3.卫生健康(类)支出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6,29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包含2019年城镇建设征地补偿入股股红4290.40万元、2018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涉及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921.13万元、凤庆县通用机场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入股部分2018年股红35.58万元、洛党镇大光田片区规划控制范围征地补偿费入股股红78.3万元、天然气管道临沧支线(一期)项目建设用地耕地开垦费36.69万元、退还2009年入股期满10年和2013年续股期满5年股金633.7万元;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7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国土整治、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及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8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保障性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的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的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支出资金尚未支付,到2020年度进行支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58万元,下降38.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万元,下降5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2万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部分支出资金尚未支付,到2020年度进行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万元,占79.66%;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占20.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土地整理项目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土地整理项目巡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3万元,增1.77%,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9.05万元;差旅费8.57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52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工会经费13.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2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2915.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28.19万元,固定资产407.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4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0.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2401111 附件: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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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00921045122146.xls.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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