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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3-09-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2401000

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一年来,我校领导班子通过校务会、支部委员会、年级组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上级党委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凝心聚力,提升履职能力。重视、支持、抓实党的建设工作和群团工作,实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坚持讲原则、讲团结、讲民主,坚持重要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坚持相对分工、绝对协作,进一步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班子定目标、定思路、定任务,成员想措施出办法,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落实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思想教育,努力提高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

三是率先垂范,强化廉洁自律。充分发挥“领头雁效应”, 班子领导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用勤俭节约的标准谋划工作、推动工作、检验工作。

2.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凤庆县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凤庆县教育体育系统教师酒驾、无证驾驶、赌博、饮酒影响工作的处分办法(试行)》,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教书育人,防犯教师违法违纪、有偿补课、酗酒滋事、生活作风败坏、聚众赌博、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严重问题;学校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抓好教师评聘考核管理工作,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严格按照《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庆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执行教师工资待遇,认真学习《凤庆县教育体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方案(试行),真正做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与领导班子、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校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动员部署工作、亲自上廉政党课,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良好政治生态。二是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认真实施《凤庆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严守中小学师德 “十条红线”,做到“十个严禁”。

3.紧紧围绕打造“教育强校”目标,全面推动我校教育现代化建设。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任务。一是创新学校德育教育。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凤庆县学校德育工作管理办法》《凤庆县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分阶段训练考核实施办法》,按照《办法》要求,我校七年级重在生活自理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八年级重在遵纪守法教育,九年级重在理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各年级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有针对性的落实德育目标,对班级和学生的管理实行量化考核的方式,突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按《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2学年德育工作安排意见》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实学校德育工作,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法制和国防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得到顺利开展。三是切实落实素质教育。持之以恒抓实学校卫生常规管理,认真落实“三个条例”,开齐上足音、体、美课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2)教育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学校全面实现交互式多媒体设备“班班通”;学校有计算机教室2间;教师用备课计算机和办公计算机58台,学生机110台,实现义务教育学校“一师一机”;中学图书12337册。全力做好云南省教育网络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宽带实现“万兆骨干、千兆到校、百兆到班”。

(3)加强教育财务管理。成立学校经费审核组,重点对学校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经费、资助经费等内部审核。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4)狠抓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一是认真落实《凤庆县22项教育质量制度》,深入开展“质量校园”建设,实施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制度,力促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严格按《凤庆县中小学教学工作规程》,制定了《凤庆县平河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办法》《凤庆县平河中学听评课制度》《凤庆县平河中学作业批改制度》等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抓好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考核等教学环节,实施主备课制度,落实教学常规检查、教师教学常规考核,不断完善常规管理,用过程保证质量。二是以抓教研提升教学质量。根据《凤庆县深化校本教研工作指导意见》,制定了校本教研工作安排方案,教研组方案,加强教学研究,深化校本教研。三是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文件精神落实“减负提质”工作。四是加强教学质量诊断检测。认真做好学期、学年教学质量诊断检测、阅卷、登分、质量分析工作。

(6)筑牢安全防线打造平安校园。一是全面落实综合维稳管理责任。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全面提升师生的安全维稳意识。强化安全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各类灾害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互救技能;三是全面提高我校安全专项治理能力。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开展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抓好学校汛期安全、校方责任险投保等各方面安全工作。四是全力抓好“三防”建设工作。增加安保投入,加强校园安保建设,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初步形成了集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五是抓好学校食堂食品管理,采取现场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学校各类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4.大力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细化分解责任,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贯彻规划,努力提高法制化水平,认真落实普法强基推进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学法、用法的各项规定,扎实推进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三是抓实学校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平河中学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学处、总务处、政教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三公”经费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均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2022年度收入合计4637669.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1268.32元,占总收入的97.4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6401.03元,占总收入的2.51%。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6327.41元,同比增长5.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8391.06元,同比增长3.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67936.35元,增长140.18%。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在本年安排往年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资金;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年末决算食堂账并入学生伙食费67936.35元和教育体育局拨入“全面改薄”设备采购项目资金48000.1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2022年度支出合计4542323.88元。其中:基本支出3925193.06元,占总支出的86.41%;项目支出617130.82元,占总支出的13.5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326.68元,同比增长0.8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0804.14元,同比下降12.89%;项目支出增加617130.82元,因上年度无项目支出,故无对比分析;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教师较上年减少7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财政在本年安排往年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财政资金支出。其中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民生资金上年按基本支出核算,本年度按项目支出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25193.0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0804.14元,同比下降12.8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81745.12元,占基本支出的98.89%;公用支出43447.94元,占基本支出的1.1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28337.9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7130.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7130.82元,因上年度无项目支出,故无对比分析。主要原因是本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按项目支出核算。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5250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支出516510.71元,用于保障学校办公运转,确保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3.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设备采购资金支出48120.11元,用于购置教学设备,改善办学条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4203.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4%。与上年相比增加38340.57元,同比增长0.86%,主要原因是财政在本年安排往年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3728074.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办公运转支出。基本支出3159064.1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15616.24元,差旅费支出754.94元,工会经费支出42693.00元;项目支出569010.71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5425.80元,商品服务支出23584.91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75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254751.84元 ;

3.卫生健康(类)支出22728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生育保险219539.04元,缴纳在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775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840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学校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84088.00元。

除以上教育(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和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因上年度和本年度本单位都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收支,故无对比分析。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因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资产总额6341083.36元,其中,流动资产454091.58元,固定资产5172043.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14947.9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9509.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32308.74元,同比增加31.2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000.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000.1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9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4521268.32元,其中:基本支出3926680.32元,占支出总额的86.85%,项目支出594588.00元,占支出总额的13.15%。

组织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等2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569010.71元,占财政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0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了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和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直达资金(生活补助)补助经费项目,共2个项目。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5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2088.00元,执行数为516510.71元,完成预算的95.28%,较好的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学校日常办公、教师培训、设备购置等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2)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500.00元,执行数为52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资助政策要求完成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295人次,切实减轻了困难学生的家庭负担。

(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2401111

  
附件【附件:临沧市凤庆县平河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092505351859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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