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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林业局  时间:2019-02-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62700000

  凤庆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凤庆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凤庆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2.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和省、市重点造林项目年度施工设计,并监督实施。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生态公益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商品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建设,以及各类林业工程造林项目的建设;承担石漠化治理有关工作;负责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和种子资源的管理;组织指导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松香产品的凭证采伐和凭证运输;指导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初审,以及监督、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和管理;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编制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凤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6.管理国家和省级森林及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组织、建立县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并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利用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以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贵树种、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批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定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森林资源收储。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指导林地林木、非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组织指导开展非林地林木确权登记。配合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协同国土资源部门指导林权登记工作。

  8.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有关林业法律事务;负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林区治安工作,加强维护林区治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能,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林政执法职能。

  9.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以及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10.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林业生产、林产品产值的统计;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11.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2.负责林业科技、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人事管理工作和工青妇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是全县林业主管部门,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造林绿化股、资源林政股、森林防火股、林区治安大队等6个行政职能股(室);下设凤庆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参公事业单位)以及森林资源管理站、森林防火指挥部、种苗站、营林站、农村能源站、习谦木材检查站、生态公益林管理站、核桃研究所、天保及退耕还林办公室、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桂花树林场、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凤庆管理局、国有林场管理站和江北国有林场,共计15个事业机构站(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切实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引入外商和社会资本参与林业产业建设,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重点指标任务。

  二是以水果产业园建设为抓手,继续抓好凤庆县迎春河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不断推进迎春河生态廊道建设。凤庆县迎春河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二期)种植水果1600亩(采摘体验200亩),配套产业道路、灌溉、管护房、酿酒厂、养殖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2019年一季度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5080万元;以犀牛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澜沧江、江北片区生态廊道建设。犀牛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建设农业产业水果种植示范基地2000亩,建设澳洲坚果品种园,配套灌溉、产业道路、管护房、加工厂、游客集散中心等。项目计划于2019年一季度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5120万元。

  三是抓好“森林凤庆”建设工作。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1.6万亩;完成新造林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80万株,建成森林乡镇3个,示范精品森林村庄10个;森林覆盖率达68.5%。

  四是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强化林地林木管理,提升森林火险和森林病虫害防控能力,有效查处涉林违法行为,依法服务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年度森林火灾不超过12次);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202.4公顷);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年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

  五是持续推进木本油料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核桃、坚果提质增效30万亩,新建核桃初制小龙头50个,切实推进核桃产业跨越发展。实现核桃产量11万吨以上,产值20亿元以上。

  六是继续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做好查缺补漏工作,确保通过国家级验收。

  七是以绿色发展扶贫工程为抓手,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扶贫政策,有效利用清洁能源,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绿色精准扶贫工作,实现生态脱贫一批,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县如期脱贫摘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人员3人)。在职实有6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5人。行政22人(含参公3人),事业43人。

  离退休人员 3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4人。

  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情况: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人,遗属困难补助人员1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5.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5.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5.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5.4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5.41万元(本级财力985.4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85.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41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支出20103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经费的支出,具体为扑火队员劳及瞭望塔人员劳务费、开展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指挥员及护林员培训等支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2.42万元,支出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财政配套养老保险金支出;2080801款死亡抚恤支出8.7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88万元,支出列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6.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其中: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18.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35.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 。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支出列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办公费、差旅费和接待费支出。农林水支出755.7万元,支出分别列2130201款行政运行支出294.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30204款林业事业机构支出461.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5.79万元,支出列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65.7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匹配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在职人员62.21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住房公积金3.16万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住房公积金0.4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41万元,占总支出的98.99%;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1.01%。)。

  1.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林业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5.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7.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性支出671.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8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6.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4%;社会保险缴费(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支出9.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7%;住房公积金支出65.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5%。办公经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56.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3%,其中,行政人均办公费2500元/年,事业人均办公费2300元/年,和2018年持平;车辆经费共计40000元(编制2辆),和2018年持平。包括遗属补助和生活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2万元,占经常性支出的1.15%。

  2.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林业局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其中: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列支商品服务支出的劳务费支出(森林防火扑火队员及瞭望塔观测人员劳务费)3.53万元,护林员等培训费支出1万元,防火检查差旅费支出0.47万元;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5万元,列支商品服务支出的办公费支出2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接待上级检查验收退耕还林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凤庆县林业局无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林业局部门预算,不涉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基本支出预算975.41万元,比2018年的1026.25万元减少50.84万元,减少4.96%,主要原因是2018调出和退休人员减少。

  (二)2019年项目预算10万元,与2018年持平。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原因是2019年无接待费预算。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原因是2019年基本支出无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上级检查验收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6.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凤庆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6.85万元,比上年减少4.27万元,减6.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6人(行政人员减少2人,事业人员减少4人)。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1.39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3.7万元,培训费7.78万元,工会经费10.37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1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凤庆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20190312103903951.xls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62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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