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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2-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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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共凤庆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机关是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格执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办理市委政法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办、依法治县办、执法监督室;县综治办、县维稳办与县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主要工作: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稳定环境为重点,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部署要求,用抓经济工作的方式做好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制定责任清单,量化目标任务,确保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有新提升,一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破网打伞上有新突破;二是继续强化平安凤庆建设,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与新突破;三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在维护安全稳定上有新突破;四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在“五个过硬上”有新突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6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8.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7.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65.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8.81万元,上年结转57.0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8.81万元(本级财力408.8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65.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6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81万元,项目支出113.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分别列“201(类)-36(款)”支出37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7万元,项目支出96.51万元,“201(类)-31(款)”支出14.5万元,“204(类)-99(款)”支出4万元,主要反映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33.2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类)-11(款)”支出14.86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1(类)-02(款)”支出19.94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52.32万元,项目支出113.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297.6万元,占总支出的63.89%;

  商品和服务支出54.69万元,占总支出的11.7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4万元,占总支出的0.005%;

  项目支出113.5万元,占总支出的24.37%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无变化。

  (二)2019年基本支出352.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4.69万元,;与2018年315.54万元相比增长35.27万元,增长11.18%;工资福利支出263.13增长34.47万元,增长13.10%,主要由于人员的增减及工资结构调整增加;商品服务支出基本与上年持平。

  (三)2019年项目支出113.5万元,与2018年149.96万元相比减少36.46万元,减少24.31%,主要是由于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人均3元标准,今年人口较上年有所增加及上年度结转项目资金55.5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经济科目】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352.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1.66%,主要是由于调整工资标准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4%,与上年相比增长19.08%;主要是于调整工资标准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06%,与上年相比下降25.6%;主要是由于部分基本支出转为项目支出,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

  2019年用于保障政法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5万元,常委部门工作经费、党建、扶贫挂钩帮扶经费8万;综治工作经费5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经费55.5万元。主要用于常委部门工作、党建工作、扶贫挂钩帮扶工作,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凤庆,开展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综治信息化平台、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办凤庆政法宣传栏目等工作。项目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由于综治维稳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认真履行维稳第一责任,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保障有力;着力推进平安凤庆建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注重源头防范治理,维护稳定工作成效显著;推进法治凤庆建设,依法治县工作得到强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明显提高;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附件: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21600111

  
附件【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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