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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民宗局  时间:2019-02-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08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促进我县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平稳和社会稳定。

  2、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宗教现实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监督、检查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4、协调办理有关发展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局内设宣传监督检查股、民族股、宗教股、文昌阁管理办公室4个股室,核定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人,实际现有干部职工9人(其中行政7人员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2、调查民族乡和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途径。调查分析论证积累一些有关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可行性项目,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3、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的专项贷款和各项扶持资金。

  4、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各乡(镇)大力发展民族贫困地区的经济建设。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贫困地区的对口支援、做好贫困乡、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加大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引进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的力度。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抓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管理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知道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编辑和出版工作。管理好挂靠我局的民族理论研究学会,认真开展好民族宗教理论的研究。

  6、抓好民族识别和少数民族成分的鉴定工作。

  7、广泛联系民族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教务活动。

  9、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打击、取缔邪教和非法传教组织。防范和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和宗教极端主义分子煽动闹事及各种破坏活动和恐怖暴力活动。防范和依法打击邪教、非法传教及乱建庙宇等封建迷信活动。

  10、依法管理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对各宗教协会、管理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四维护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11、指导和帮助各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对宗教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审核、审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行政机关协助处理的各项宗教事宜。

  12、搞好民族宗教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接受和处理各民族人民,宗教界人士对民族宗教事务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行署民族宗教事务局安排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13、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参观考察学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9人,财政部分供养13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5.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37.8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3.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5.94万元,上年结转137.8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5.94万元(本级财力215.9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3.81万元,上年结转137.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万元,项目支出56.9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3”支出,主要反映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0805”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 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02” 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52.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8%,同比增长3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1%,同比减少50.4%,主要原因:压缩办公经费。

  2019年用于保障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94万元,如民族机动金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0万元;文昌阁管理经费10万元,宗教团体工作经费4万元,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4.32万元,宗教场所负责人生活补助10.32万元,宗教教职人员城乡养老保险补助1.38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增加宗教工作一网两清单工作经费及网格员生活补助6.92万元。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2019年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基本支出215.94万元,上年结转137.87万元,相比去年229.22万元,增加124.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资金结余结转137.87万元。

  (三)2019年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项目支出56.94万元,相比去年80.02万元减少了23.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有限,压减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经济科目】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年初结转结余】年初结转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结余】年末结转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用于保障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52.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8%,同比增长3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6.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1%,同比减少50.4%,主要原因:压缩办公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重点预算项目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0800111

 

  
附件【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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