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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  作者:大寺乡  时间:2018-09-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856301000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和农民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3.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4.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扶持典型示范,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5.鼓励兴办各种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农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6.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工作,切实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7.进一步拓宽乡政府服务“三农”的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服务,更好地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

  8.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我乡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有力监督和鼎力支持下,乡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抢抓新机遇,践行新理念,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1.着力稳增长,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

  2.着力补短板,脱贫攻坚成效进一步显现。

  3.着力扩投资,基础设施瓶颈进一步破解。

  4.着力提质效,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

  5.着力促宜居,乡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6.着力转作风,政府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合计13709098.05元(含上年结转2499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09098.0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2016年度收入10937513.89元增加2771584.16元,同比增长25.34%,主要原因为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上年项目结转及新增基金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合计13709098.05元。其中:基本支出12959110.05元,占总支出的94.53%;项目支出749988元,占总支出的5.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6年度支出10937513.89元增加2771584.16元,同比增长25.34%,主要原因为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及新增基金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59110.05元。比2016年度基本支出10183413.89元增加2775696.16元,同比增长27.26%,主要原因为2017年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9988元。比2016年度项目支出504112元增加245876元,同比增长48.77%,主要原因为新增基金项目支出。西部基础政权建设项目支出249988元,回龙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支出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09098.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37513.89元增加2771584.16元,同比增长25.34%,主要原因为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及新增基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44430.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党委、政府机关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西部基础政权建设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542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文化站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2753.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2%。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家庭及个人的补助支出。

  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46800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10.城乡社区(类)支出479177.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主要用于村镇规划所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支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等。

  11.农林水(类)支出124379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主要用于农技中心、林业站、水管站、村民委员会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支出695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其他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回龙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594.3元,支出决算为118594.3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391元,完成预算的2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203.3元,完成预算的78.5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56.42元,下降0.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9元,下降0.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7.42元,下降0.6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保证机构正常运行情况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91元,占21.41%;公务接待费支出93203.3元,占78.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39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移民、土地整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203.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3203.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检查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500000元,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回龙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支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1470元,比上年支出907488.31元减少206018.31,同比减少22.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党委、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3895162.76元,其中,流动资产10618641.56元,固定资产327652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384.6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8150.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2535.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20平方米,账面原值23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951.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895162.76

10618641.56

3276521.20

1614350.60

564013.00

0

0

0

0

5384.62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0






0






货物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我乡全力推进水、电、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马庄、清水、回龙3个贫困村12公里道路硬化及村级标准化卫生室,照明电、动力电、移动通讯4G网络、广播电视信号、宽带网络实现全覆盖,安全饮水保障100%达标;建成村民小组活动场所19个;建成德乐朱家大园子安置点、河顺大寨安置点对外交通延长线;完成河顺村、马庄村亮化工程;岔河村人饮安全、平河村人饮安全及地质灾害治理、德乐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加快推进,发展基础更加夯实,人民群众生产发展条件不断改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 ,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100856301111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XLS201809220944219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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