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来源:凤庆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安监局 时间:2018-09-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
|||||||||||||||||||||||||||||||||||||||||||||||||||||||||||||||||||||||||||||||||||||||||||||||||||||||||||||||||||||||||||||||||||||||||||||||||||||||||||||||||||||||||||||||||||||||||||||||||||||||||||||||||||||||||||||||||||||||||||||||||||||||||||||||||||||||||||||||||||||||||||||||||||||||||||||||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4201000 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4年9月份,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2015年,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5〕74号),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的煤炭行业监管职责划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增加综合协调及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能 负责起草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草案,拟定全县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依法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工贸行业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依法承担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监控、管理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凤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面完成市安委会下达我县各项控制指标,进一步控制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得到高位推动。县人民政府分别与13个乡镇人民政府和37个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按季度进行跟踪问效,进一步压实了责任;县安委办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2017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开展抽查、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通报、跟踪督办;各乡镇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13个乡镇均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由主要领导担任本级安委会主任。在县委、县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全县上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时研究、督促落实,思想认识更加统一,组织领导更加强化,措施手段更加有力。 2、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国务院安委会督办组和省政府工作组提出整改落实事项进行责任分解的紧急通知》(临安办发电〔2017〕2号)和《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公路沿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发〔2017〕18号)要求,一是突出抓好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临水临崖重点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农村道路、老旧道路安全整治。在交岔路口、长坡、陡坡、急弯、临水、临崖路段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牌、防护工程。对全县578公里县道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道路交叉口安全隐患1368处(点),灾毁未修复隐患点217处(点),先期投入资金366万元,设置警示桩1273棵,强制减速带932米,爆闪灯187盏,示警墙297米,广角镜21块,标志牌516块,振荡减速带1440平方米,减速丘193米。二是加大路面联合执法力度。在加强墩子山治超点基础上,增设了勐佑中和村临时治超点,严把企业资质、从业资质、运输工具准入关,对过往车辆超员超限超载超速、非法改装车辆、疲劳驾驶、无证无照运输、非法载客、不按规定时间通行和路线行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重处。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开展不间断检查,督促落实行车前例保安检、发车前“五不两确保”承诺、行车过程动态监控等制度和措施。加大交警在重点路段管控和路面流动巡逻密度,做到路面管控全覆盖。开展公路沿线专项整治和机动车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公路沿线违章建筑、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以路为市、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排查以路为市隐患5处(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2015起,其中,无证驾驶617起,酒后驾驶358起,醉酒驾驶2起,超速行驶1080起,其他违法行为9960起。 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36 号)及《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发电〔2017〕号)要求,一是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大检查督导工作做了安排,明确了责任和任务。二是结合凤庆实际制定下发了《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府办电〔2017〕62号),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措施和要求,落实了工作职责和任务。三是按照开展好“五个一批”执行好“四个一律”的要求,突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勘探和地质灾害防控、工贸、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渔业船舶和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着力推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自进入8月份以来,全县共组织各类检查、督查组117个,423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单位、重点部位1176个(处),排查出各类安全生产一般隐患457项(其中:非煤矿山39项;道路交通26项;消防安全59项;危化品生产经营91项;建筑施工37项;烟花爆竹8项、城市燃气15项、人员密集场所36项、工贸企业67项、其他79项),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做到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457个一般隐患已整改完成451个,整改率为99%,惩治典型违法行为5起,取缔违法企业5户。 4、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有序推进。针对全县非煤矿山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矿权布局不合理、基础条件薄弱、资源浪费严重、生态保护和安全生产压力大的问题,按照省、市《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一是聘请相关专家对全县现有14座非煤矿山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会诊。二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凤庆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三是按照“四个一批”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对生产建设规模和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但又有条件保留的 7座矿山实施改造升级;对生产建设规模或者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一个矿体存在多个勘查开发主体,具备整合条件的1座矿山实施整合重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开采条件,难以整改的4座矿山实施关闭退出,确保年底全面完成转型升级任务。 5、安全教育更加强化。以精心组织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持续开展安全大讲堂、安全生产月、客运驾驶员安全承诺、应急救援演练、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社区创建等系列活动,“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关心健康”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各项工作责任的有效落实,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637 起,死亡 15人,受伤 492 人,直接经济损失1031.39 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620 起,死亡 8人,受伤 492 人,直接经济损失 168.52 万元;消防火灾事故 15 起,直接经济损失 2.87 万元;建筑施工事故 2起,死亡 7人,直接经济损失 860 万元。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用爆破、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未接报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期比,各类伤亡事故同比减少 17起,下降 1.03 %,死亡人数同比减少 2人,下降 11.76 %,受伤人数同比减少37 人,下降 6.99%,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增加186.7 万元,上升21.6 %。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执法大队、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管理股、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股、安全教育培训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377683.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7683.21元,占总收入的98.52%;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元,占总收入的1.5%。比2016年总收入2983693.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5899.44元;其他收入617793.63。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增加393990.14元,增13.2%。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工资正常晋升及工资结构调整;二是2017年度提高了日常公用经费的预算标准;三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87,120.6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634187.43元。其中:基本支出3632597.5元,占总支出的99.96%;项目支出1589.93元,占总支出的0.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总支出比上年支出2362970.95元增加1271216.48元,增53.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正常晋升、工资结构调整等人员支出的增加;二是2017年度提高了日常公用经费的预算标准;三是2016年度基本支出结转187,120.66元在2017年形成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32597.5元。比上年2282970.95元增加1349626.55元,增37.15%。增加原因分析:人员经费2745089.24元比去年1781757.3元增加963331.94元,增54.07%。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57%;日常公用经费769714.63元比去年501213.65元增268500.98元,增53.57%。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21.19%。在职人员年人均公用经费 38486元(含车辆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9.93元,具体用于业务培训方面。与上年用于执法检查和培训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000元对比,减少78410.0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其他资金安全监管监察项目经费结转500000元,因面临机构改革,专项资金无法按原计划正常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7683.21元,占本年收入合计3377683.21元的98.52%。与上年2365899.44元增961783.77元,增40.6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工资正常晋升及工资结构调整;二是2017年度提高了日常公用经费的预算标准;三是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87,120.66元。 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4803.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1%。与上年2362970.95元对比增加1151832.92元,增48.75%。增加的原因:一是工资正常晋升、工资结构调整等人员支出的增加;二是2017年度提高了日常公用经费的预算标准;三是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187,120.66元在2017年形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35,29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2%。主要用于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支出552,074.00元;津补贴支出871,897.00元;奖金支出410,817.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0.84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568.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5,593.60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993.70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8,980.99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7,61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9,828.4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7,791.20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6,10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主要用于2150601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支出787,519.66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717.03元;商品和服务类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支出742,837.6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支出1,535.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9,430.00元。2150699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99,897.48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2,390.4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工会经费等7,447.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支出60元。 8、住房保障(类)支出186,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800元,支出决算为958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59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21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102974.4元减少7174.4元,下降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34元,下降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40元,下降13.0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是严把支出关,实现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 三是注重业务和政策学习,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将三公经费管理作为单位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590元,占55.94%;公务接待费支出42210元,占44.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59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59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21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2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来访、督查、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监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9,714.63元,与上年501,213.65元对比增加268500.98元,增53.57%。主要是因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物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开支52,458.75元;印刷费开支21,453.20元;水费4,498.26元;电费7,141.20元;邮电费46,150.52元;物业管理费11,348.00元;差旅费88,489.93元;维修(护)费400.00元;会议费51,788.30元;培训费9,700.00元;公务接待费42,210.00元;劳务费25,528.67元;工会经费31,625.00元;福利费329.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59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0,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3,273.4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9,43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监局资产总额1,819,265.99元,其中,流动资产618,883.63元,固定资产1,200,382.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8051.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98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省对下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应急救援经费收入50000元,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公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及差旅费支出。我局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经费由局财务室统一管理,提出使用计划,资金支出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通过组织实施,按计划圆满完成预期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综合经济效益。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次生灾害的发率和危害程度;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应急反应和救援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企业经济;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提高,社会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得到了保障;提升了政府公信度。项目绩效充分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计划,项目绩效指标完成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 ,所以无名词解释。 临沧市凤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180921094246721.xls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4201111 |
|||||||||||||||||||||||||||||||||||||||||||||||||||||||||||||||||||||||||||||||||||||||||||||||||||||||||||||||||||||||||||||||||||||||||||||||||||||||||||||||||||||||||||||||||||||||||||||||||||||||||||||||||||||||||||||||||||||||||||||||||||||||||||||||||||||||||||||||||||||||||||||||||||||||||||||||
【关闭窗口】 |
主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滇ICP备200013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210048
政务服务热线:0883-12345
运维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