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 时间:2018-02-0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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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促进我县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平稳和社会稳定。 2、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宗教现实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监督、检查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4、协调办理有关发展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局内设宣传监督检查股、民族股、宗教股、文昌阁管理办公室4个股室,核定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人,实际现有干部职工21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主任科员2人、科员2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政府购买岗位2人、公益性岗位1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2、调查民族乡和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途径。调查分析论证积累一些有关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可行性项目,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3、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的专项贷款和各项扶持资金。 4、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各乡(镇)大力发展民族贫困地区的经济建设。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贫困地区的对口支援、做好贫困乡、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加大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引进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的力度。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抓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管理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知道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编辑和出版工作。管理好挂靠我局的民族理论研究学会,认真开展好民族宗教理论的研究。 6、抓好民族识别和少数民族成分的鉴定工作。 7、广泛联系民族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教务活动。 9、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打击、取缔邪教和非法传教组织。防范和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和宗教极端主义分子煽动闹事及各种破坏活动和恐怖暴力活动。防范和依法打击邪教、非法传教及乱建庙宇等封建迷信活动。 10、依法管理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对各宗教协会、管理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四维护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11、指导和帮助各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对宗教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审核、审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行政机关协助处理的各项宗教事宜。 12、搞好民族宗教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接受和处理各民族人民,宗教界人士对民族宗教事务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行署民族宗教事务局安排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13、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参观考察学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9人,财政部分供养2人,非财政供养1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9.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29.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9.2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9.22万元(本级财力229.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9.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2万元,项目支出80.0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分别列“201(类)-23(款)”民族事务支出200.13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02.14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1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15万元和民族宗教项目支出80.02万元;“208(类)-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25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个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8.5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个人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1.24万元,项目支出80.0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9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3.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在职人员年人均公用经费6576.19元(含车辆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92.76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中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去年预算2万元,0增长。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02万元,如民族机动金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万元;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经费10万元未纳入预算;宗教团体工作经费4万元,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4.32万元,宗教场所负责人生活补助10.32万元,宗教教职人员城乡养老保险补助1.38与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7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我单位无预算支出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我单位无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经济科目】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年初结转结余】年初结转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结余】年末结转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内容是: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四是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3.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附件:凤庆县民宗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Upload/file/%E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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