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凤庆县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18-02-1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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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凤庆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上级司法行政系统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政策;结合实际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 (3)指导、监督和办理全县的公证工作。 (4)指导、监督和办理全县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5)指导、管理和办理全县人民调解案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148法律服务专线”。 (6)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和物资装备;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和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上报和实施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9)负责全县涉及司法行政部门的信访工作。 (10)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司法局内设机构7个:局机关综合办公室、基层股、社区矫正股、公律股、法治宣传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下设13个司法所和13个法律服务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力争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安置帮教、公证、律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凤庆建设和服务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 53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60.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0.4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0.44万元(本级财力1060.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60.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6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24万元,项目支出93.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40601行政运行583.38万元;2040505普法宣传5万元;2040606律师公证管理45.89万元;2040650事业运行142.11万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88.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1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5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9.38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7.7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67.24万元,项目支出93.2万元)。基本支出分组:工资福利支出883.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1.38万元,津贴补贴440.19万元,绩效工资40.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3万元,职工基本保险缴费41.98万元,住房公积金57.7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4.01万元,其中:办公费29.4万元,培训费7.21万元,工会费9.62万元,福利费0.1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9万元。项目支出分组:商品和服务支出93.2万元,其中:印刷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司法局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司法局不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司法局不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司法局无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表预算数为0的原因:本单位的“三公”经费在司法保障经费中列支,不单独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的原因:本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司法保障经费中列支,不单独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的原因:本单位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在司法保障经费中列支,不单独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的原因:本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在司法保障经费中列支,不单独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4.01万元,其中:办公费29.4万元,培训费7.21万元,工会费9.62万元,福利费0.1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凤庆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Upload/file/�.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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